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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网红,我不要坐牢”,女子醉驾被查崩溃撒娇,还想逃跑

广东交警 2019-12-19

7月24日,广东东莞,一女子醉驾遇查,民警调查取证时,该女子痛哭:“我是个网红,我不要坐牢,坐牢会剃光头的!”民警不断安慰女子,但其再三拒绝上警车,还想以上洗手间为由,企图逃离现场。



酒驾上路,被交警拦截


这个自称是网红的妹子(后来才告诉警察自己姓金)7月23日晚上和一群朋友在东莞虎门某音乐餐吧吃饭,间喝了大半瓶红酒,一直喝到凌晨


散场时已是24日零时左右了,金某会开车,所以不顾自己是喝了酒,依然很有义气的要送朋友回去


胆子非常大的金某,载着朋友开着她的小轿车,行驶到虎门地标广场小区附近,被虎门交警拦截进行例行检查。一打开车门,就闻到浓浓的酒味,这下好了,交警直接让她进行酒精吹气测试了。



金某虽然乖乖的含住测试胶棒但并没有吹气,就这么含住不动了。交警哭笑不得,只能耐心地教金某进行吹气,好不容易吹了,结果显示204mg/100ml的酒精量,这醉酒驾驶的罪名跑不掉的了。 


直喊自己是网红


警察蜀黍想让金某下车到路边进行进一步取证时,金某以为是要带去拘留,死死不肯下车:“我是网红来的,我不要坐车,我不要坐牢!”

 


还好警察蜀黍非常有耐心,一直在安抚金某,说明只是个抽血测试,让她不要慌,然而还是无效,金某还是非常地抗拒。


过了一段时间,金某又想出了新招,想要借去洗手间的机会逃离现场,但机智的警察蜀黍早就看破她的套路,在金某去完洗手间后准备从酒吧街内巷逃离现场时,将其抓获上车。




戏精上身,分分钟哭给你看


好不容易将金某带上了警车,警察蜀黍总能休息一下了吧?并不!在回虎门交警大队的路上,金某也不让人省心,多次奔溃大哭,说出一些让警察蜀黍也哭笑不得的话。


“你们不要拍视频,好丢脸,我不要坐牢,要剃光头的”;“我是不是犯法了,我不要抽血,我不要剃光头啊!”

 


最终,非常害怕被剃光头的金某在警察蜀黍再三安抚、保证不会剃她光头后,接受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9.80 mg/100ml,确认是醉驾驾驶了



吓到交警的新手司机


当然,少不了检查驾驶证啦。警察蜀黍就这么拿了金某的驾驶证看了一眼,照片跟本人竟然一点也不像,而且金某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是个实习期都没过的新手司机


这网红也太大胆了,还好没出事。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真的成“网红”了


金某的系列举动还被人民网官方微博进行专题转发,并且配上了相关视频。不少网友表示:经过了这事,她就真成了“网红”了。


如今这个时代,“出名”的方式有很多,千万不要以醉酒驾驶“红”了啊!要遵守法律法规!


关于酒驾,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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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第二题选【2】,第3、4、5题全选


那酒后、醉酒驾驶将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更多详情,请看下方:



酒驾的法律责任

(向下滑动查看更多)


一、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将被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五、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记住了

蜀黍执法,不看脸

只看你有没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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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Vankin

校核:梁泽宏、葛青

部分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东莞交警、梨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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