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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硬核护犬伤民警,妨害公务蹲班房
你们派出所赶紧来管管这里的‘狗霸’!
随着“宠物热”的不断升温,在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狗满为患”的情形已经司空见惯,大量不文明甚至违法的养犬行为屡见不鲜。近日,香山派出所接群众多次举报称海淀区某社区住户李某和蒋某违反规定饲养大型犬严重扰民,后民警前往该社区对大型犬进行没收。
它可是我的‘孩子’啊,你们不能带走它!
民警到达现场后,李某以人犬感情深厚,宠物犬离不开主人为由,在门外与民警僵持,蒋某则带着爱犬在屋内拒不开门。经反复教育、解释及多次口头警告后,民警告知二人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需要给予治安处罚,并通知开锁公司来强行开锁,此时蒋某非但没有及时出来缓解局势,而在明知民警站在大门外的情况下,故意猛地用力开门,致门撞到民警手肘和头部,民警随即对其二人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李某因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涉案两只大型犬被依法予以没收。
一边是狗主人勇护爱犬,呼吁善待动物,而另一边是社区居民希望不被打扰、确保安全。从表面上看,养不养狗、怎么养狗是市民自己的私事,而一旦宠物狗走出家门、进入公共场所,养犬问题因涉及公共利益而应受到更多限制。
养犬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检察官提醒: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禁止在海淀区非农村地区饲养大型犬,且每户只准养一只犬。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处罚款。在城市中养犬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私事,养犬人应做到依法文明养犬,不忘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他人利益。
撰稿|刘晓丹、马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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