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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检察院在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评选展播活动中荣获多个奖项


       近日,在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评选展播活动中,我院再创佳绩,报送的作品荣获多个奖项,获奖数量在全市基层院中名列首位。





获奖情况

01

作品《无处遁形》荣获微电影类一等奖

02

作品《当假口罩遇到社区防疫检察官》荣获微视频类二等奖

03

作品《扫黑除恶:就想买个手机,不料却遭到美女围攻》荣获微视频类三等奖

04

作品《保护网络安全守护科技创新》荣获微动漫类三等奖

05

我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我院自2011年起,就开始布局微视频宣传工作,并将微视频内容迅速接入新媒体平台,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办案实践,及时追随社会热点焦点,围绕扫黑除恶、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领域,立足真实案件和检察官日常办案情况研究策划微视频选题,深挖案件背后的“故事”,讲述检察官的心路历程,通过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传播,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开展检察职能宣传和法治宣传,为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近年来,我院微视频作品数次创造单条视频浏览100万+的流量爆发,多项作品在北京市和全国各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评选活动中获得奖项。下一步,我院还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继续做好新媒体作品的创作工作,用情感真挚、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作品,不断提升检察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获奖作品展播



微电影类一等奖《无处遁形》


作品简介:本片主要以海淀区检察院科技犯罪检察团队日常工作、生活为素材,以真实案例为基础,重点反映新时代检察官工作状态,体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



微视频类二等奖《当假口罩遇到社区防疫检察官》


作品简介:本案嫌疑人知假售假,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成功诉判。购买口罩,必须认准相关商标标识、检验合格证及出库单据等资质证明文件。抗击疫情,你我有责,海检人既是防疫工作的保卫兵,更是知识产权的护航人。



微视频类三等奖《扫黑除恶:就想买个手机,不料却遭到美女围攻》


作品简介:扫黑除恶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海淀区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打击辖区内的黑恶势力。短片中嫌疑人的这种聚众造势、使他人产生恐惧或心理强制的行为属于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软暴力。作品改编自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真实案件。短片中的多名嫌疑人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涉嫌强迫交易罪。



微动漫类三等奖《保护网络安全守护科技创新》


作品简介:本片主要展示了海淀区检察院科技犯罪检察团队的工作内容,凸显了时代背景下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黑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展示了海淀区检察院立足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定位,保护网络安全、守护科技创新的决心。





供稿 | 王昆杰

编辑 | 徐天霖、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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