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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十几秒就能开车门?三男子一晚连盗5辆车
2020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崔某某、李某某、杨某在本市海淀区、西城区等地,采取技术开锁方式疯狂盗窃多辆车内财物,现查明仅3月12日一晚被告人就窃取5辆车内财物。
三人具体分工为:
主要由被告人崔某某负责驾车,看到路边有停放的车辆就随机停车;被告人李某某负责技术开锁,并和被告人杨某某一起从车辆驾驶室翻找物品偷东西。只要是有价值的物品,被告人一概拿走,据被害人陈述丢失的有现金、高档白酒、茶叶、加油卡、牛奶、背包、iPad等等。接到被害人报案后,民警迅速开展工作,通过查看案发地及周边监控,并追踪轨迹,锁定本案被告人,在抓获被告人后,从其住处起获大量白酒、茶叶等物品。
近日,海淀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崔某某、李某某、杨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被告人崔某某、李某某、杨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三人刑事责任。
在检察官提讯被告人李某某时,李某某供认其十几秒就能打开车门。在此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另外尽量将车停放在停车场内或有人看管的场所内,防止车内财物被盗。
供稿 | 王楠、杜孝武
编辑 | 斯涵、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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