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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检动态】海淀区检察院与区园林局、森林公安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2021年3月3日是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3月1日起,我国最新的刑法修正案规定,捕食陆生野生动物将受刑罚。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为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作用,海淀区检察院联合区园林局、森林公安共同前往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我院与区园林局、森林公安的同志向到场群众发放了《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雨燕在北京”“鸳鸯在北京”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以及以大熊猫为主题的纪念品,重点宣传了近期更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非法捕猎、滥食野生动物等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此外,还通过展板、海报等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为到场群众讲解了公益诉讼检察的相关知识,并结合已有案例和做法,展现公益诉讼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在公益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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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通过联合宣传的方式,发挥出区检察院与区园林局、森林公安的同向合力,切实强化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执法、刑事打击职能,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诉求。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中居于重要地位。作为四大检察之一的公益诉讼检察,保护野生动植物责无旁贷。下一步,海淀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区园林局、公安、法院等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履职合力,深入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营造绿色生态环境、守护生态文明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 | 李文婧

摄影 | 李文婧

编辑 | 刘嘉琦、李亦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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