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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低价相机后的圈套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将朱某等13人起诉至法院。

该团伙为犯罪专门成立公司,分工严明。业务员在淘宝平台建立多家店铺,发布相机、镜头销售信息,价格一般比真实市场价便宜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并宣称售卖的相机、镜头为全新正品行货,全国联保。客户询问为何如此便宜,对方会宣称是促销活动。

为逃避平台监管,嫌疑人会谎称如果在淘宝平台上交易的话就无法享受此优惠,进而添加客户微信,避开淘宝平台,引导客户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款至公司或者个人账户。

付款后,销售经理会与客户电话沟通,称客户购买的是水货、组装机,或者称业务员的报价有误,如此低的价格不可能拿到正品行货。在客户提出退款要求时,犯罪嫌疑人坚决拒绝退款,提出想要同样的货必须加钱照该价格只能发二手货,或加钱换其他型号机器。

有些被害人为避免进一步损失,只好按照销售人员的引导继续转账。部分被害人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为翻新机。还有部分被害人购买的本是相机,因坚持不加钱,收到的只有一个头。

经查,2019年以来,该团伙以上述方式共实施强迫交易犯罪九十四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875967.9元。

检察官提醒

在网络上购买商品时,切记审核商家资质,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不能一味贪图小便宜而草率付款。对于妄图引导消费者避开平台监管进行交易的行为,更要提高警惕,必要时及时向平台进行举报,在受到损失时更要第一时间报警。


供稿 | 林洁、贺凯倩

编辑 | 韩晴、李亦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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