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以案释法】网上交友需谨慎 莫让钱财受损失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网上交友越来越普遍,许多年轻人通过网络游戏、虚拟平台等相识,有些人幸运地遇见了可以相伴一生的朋友、恋人,而有些人则是一不留神成为了“恶狼”眼中的“羔羊”。


案情回顾

范某(男)是河北某铁路检查站的一名辅助警察,于2018年与妻子结婚,且有一个孩子,但其在已婚情况下还同时和多名女子维系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2020年5月,范某通过在网上玩网络游戏认识吴某(女),随后两人互相交换联系方式成为微信好友,一段时间的短暂良好相处使得两人感情升温,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二人相约于2020年6月9日在河北省唐山市见面,相见之后吴某随即返回北京。

自吴某返回北京之后,范某认为感情已经成熟,于是就开始了编造诸多借口向被害人吴某“借钱”。

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期间,范某先后编造了和别人打架后需要用钱赔偿、父亲出车祸需要钱、自己母亲需要一部手机等理由从吴某处陆续骗得钱款16万余元以及苹果手机一台等财物。

多次转账过后,范某直接将吴某微信拉黑并声称以后不要再联系,之后被害人吴某开始向范某索要应归还的钱款,起初范某仅是短暂失联,并以“我母亲现在不准我和你联系,你先安心等我”等理由欺骗吴某,期间仅实际归还4000元,而范某拿到的苹果手机转手就送给了自己的妻子。

2021年1月底,范某彻底失联。

2021年5月8日,吴某向海淀区某派出所报警,警方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开展异地抓捕工作。

2021年5月21日8时许,范某在石家庄火车站站台处被抓获。



本案犯罪嫌疑人范某看似是和被害人建立了恋爱关系,但是恋爱关系就是个幌子,目的是为了行骗。范某从一开始就无意与被害人真诚交往,在自己有妻子的情况下,向被害人编造了各种被害人根本无法核实的理由进行诈骗。所以嫌疑人和被害人建立的所谓恋爱关系,为的就是索取钱财。此外,嫌疑人获取钱财后拉黑微信、逃避还款的行为则进一步印证了他非法占有的目的。

检察官提示


近期,承办人办理了多起类似婚恋诈骗的案件,嫌疑人的轻微嘘寒问暖就让被害人一方倾覆投入。对于爱情真诚投入付出这本身并不存在问题,沉浸于甜蜜的爱情之中、憧憬于未来恋情可修成正果亦无可厚非。但现实世界都存在诸多造假,更何况网络世界本就虚拟,“中年男子在网上假扮萝莉进行诈骗”等新闻令人咂舌却屡见不鲜。正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广大民众切不可仅凭他人片面之词就毫无保留地给予信任与付出,钱只有放在你自己口袋里才是最安全的。当然,如果实在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上当受骗的情况,理应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供稿 | 李莹

编辑 | 于秋实、单凯群


推荐阅读

【以案释法】一个陌生男子的来电

【以案释法】海淀区检察院对本院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以案释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十八年后终落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