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分钟】当心!在饮用水水源地这些行为将受到处罚
今天是世界水日。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跟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家听说过饮用水水源地吗?它保障着成千上万户居民能喝上放心水、健康水。京密引水渠作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北京供水的大动脉,对于它的管理与保护直接影响着市民的饮水安全,关乎社会公共利益。
点击观看视频
您是否看到过有人将生活污水和垃圾往河边倾倒?又是否看到过有人在河边游泳、钓鱼?这些污染饮用水水源和环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同时,在一级保护区内也禁止建设农家乐、加油站、马场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上述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
北京属于资源型极度缺水城市,保护水源刻不容缓。检察官在此提示:
第一,请您不要实施上述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二,如果您发现污染饮用水环境的行为,请及时进行劝阻和举报。
2023年3月1日,《北京市节水条例》正式施行,保护水源的同时,也要注意日常节约用水。请从身边小事做起,与我一起守护这座城市的“命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六十六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七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
5.1 一级保护区
5.1.1 水域范围
采用类比经验法,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5.1.1.1 一般河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m,下游不小于 100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
5.1.1.2 潮汐河段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下游两侧范围相当,其单侧范围不小于1000m。
5.1.2 陆域范围
采用类比经验法,确定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5.1.2.1 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5.1.2.2 陆域沿岸纵深与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的距离一般不小于50m,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对于有防洪堤坝的,可以防洪堤坝为边界;并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保护区内。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京政发〔2016〕55号)
京密引水渠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从密云水库龚庄子闸到团结湖南闸段规划渠道上口线两侧各水平外延100米以内地区。密云水库调节池及入调节池的尾水渠道上口线两侧各水平外延100米以内地区。
供稿 | 李文婧
视频 | 刘嘉琦
编辑 | 刘嘉琦、单凯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