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以案释法】闺蜜的“秘密”

“闺蜜”即闺中密友,是女性对亲密女友的称呼,好友们互相陪伴与成长,甚至在选择人生另一半的时候也会互相帮忙把关。正是基于这样无条件的信任,女子沉浸在“闺蜜”介绍下收获的爱情,即使从未见过这个高大帅气的男友,只是听信“闺蜜”的寥寥数语,就毫不犹豫地转账、赠送礼物,这位久别重逢的“闺蜜”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旧友重逢心理失衡

遂起邪念伪装“男友”

张某与被害人刘某是初中同学,那时的关系就亲如姐妹,但因为二人高中考入了不同的学校,由于距离及学业的压力致其慢慢失去了联系。多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二人重逢,曾经的感情基础让两人迅速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刘某对张某知无不言,认定了张某就是自己的好“闺蜜”。但之后张某发现刘某生活殷实,动辄几万的大牌包包说买就买,其他的开销也是张某的收入水平无法承受的,张某由此心态发生了失衡,遂起邪念。

一次刘某与张某见面,表达了要找男朋友的想法,张某立即表示可以为刘某介绍,随后张某用自己的另一个手机号注册了微信号,之后将该微信名片推送给了刘某,谎称这是为刘某介绍的男朋友苏某,并详细介绍了苏某的各方面情况。刘某添加了所谓苏某的微信,微信聊天中的苏某体贴入微,发送给刘某的照片也是高大帅气,刘某很快被这个微信中的苏某吸引,就这样“恋爱”了。

确定关系意外频发

转账送礼毫不迟疑

可是没过两个月,刘某突然从“闺蜜”张某处得知,苏某出了车祸,询问要不要和其一起转钱表示一下慰问。恋爱中的刘某想都没想就转给了张某2000元,之后张某一直向刘某转述苏某的病情,并在四天后告知刘某苏某的病情恶化,继续手术需要再转点钱,一直联系不上苏某的刘某焦急万分,又再次转给张某8000元。张某此时想见好就收,不断地劝说刘某和苏某分手,但刘某依然表示想和苏某继续恋爱,张某便再次提出苏某车祸后受伤严重失忆了,家里很生气,已经不再支付苏某的治疗费用了,刘某需要再和其一起凑6万元转给苏某治疗,刘某再次转给张某3万元。

一个月之后,张某称苏某快过生日了,刘某提出要给苏某亲手做一个生日蛋糕,自然被张某拒绝,张某称苏某更喜欢香水和乐高,之前的平板电脑也摔坏了,建议可以准备这些礼物。“追夫”心切的刘某一股脑儿将三样都买了下来寄给张某,托张某转交给苏某。

四个月后,贪得无厌的张某又对刘某说,苏某身体恢复得不好,可能成为植物人,需要凑钱祈福。苏某身边有一个叫“小峰”的人一直照料,于是再次提议向“小峰”转账5000元用于祈福,而所谓的“小峰”是张某偷偷用其母亲的微信通过修改微信名而虚构的人物。至此,刘某一共通过张某向所谓的苏某转账现金45000元、平板电脑一部、某奢侈品香水一瓶及一盒乐高玩具。

心生疑问婚约作保

照片暴露才知被骗

在此期间,一旦刘某表示出怀疑,张某都会透露一些苏某的近况,并称苏某已经买了钻戒、婚纱、甚至准备了婚房,等身体完全恢复了便会向刘某求婚。但刘某从未收到实物,也始终没有见过这个网恋了半年多的“男友”。偶然间,刘某发现此前苏某发给其的自拍照都是淘宝模特照,一些图片也是网络图片,此时的刘某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选择了报警。经过民警的调查,一直与刘某网恋的正是其心中的好“闺蜜”张某。最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海淀区检察院于2022年11月以张某涉嫌诈骗罪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月,海淀区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本文漫画图片除检察官形象均来自网络)

检察官提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熟人之间往往因为彼此了解,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首选对象。一旦熟人之间涉及金钱往来,也要对其有所区分,根据彼此相处时间的长短、对方的性格特点等综合作出判断。本案中的刘某未甄别真闺蜜与“塑料”闺蜜,反而因为向对方透露过多的个人隐私、轻信他人的谎言而让自己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供稿 | 张蕊、闫国坤

编辑 | 王爽、单凯群

推荐阅读

【以案释法】冒充深情钻石王老五 专骗离异中老年妇女

【以案释法】高启强都犯了哪些罪?检察官陪你细数

【以案释法】罪与罚:减刑切莫“狂飙”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海淀检察院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