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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莫让代驾成为“代价”


“老王,我放在车上的钱怎么少了好多,是不是你给偷偷花了!”面对媳妇的质问,老王不禁惊出一身冷汗,赶忙从媳妇手里拿过钱包,钱包里的钱数来数去,还是少了2500元。“可是这几天除了我也没人开过车呀”老王心里直犯嘀咕,突然,老王想起来,前两天有一次晚上喝了酒叫了代驾开车回来,到家的时候醉的不行,也没检查一下就让代驾司机走了。“肯定是代驾司机干的!”老王赶紧翻看手机上的代驾订单记录,找到司机的电话拨了过去,可是并没有人接听,老王无奈,只好报警寻求帮助。

在民警的工作下,通过代驾平台的客服终于找到了当天的代驾司机。司机李某面对民警的质询,也承认了偷拿老王钱的犯罪行为。原来,李某当天接到老王的代驾订单时,老王在车下与朋友聊天,等了几分钟才上车离开,期间一直是李某一个人在车上,而装有现金的钱包恰好放在驾驶位旁边的车门处,李某发现钱包较厚,就打开钱包,见到现金后,一时起了贪念,便从中抽取了2500元现金据为己有。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且额外赔偿了被害人老王,并获得了谅解。

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考虑到李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并且赔偿了被害人,我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提醒

车内如有贵重财物存放,切记要注意安全,并多加留意、及时拿回家中,也提醒广大代驾司机朋友,要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法律红线,切勿贪小失大,让代驾成为“代价”。

(文中漫画图片除检察官形象均源自网络)

供稿 | 李敏敏、杨政勋

编辑 | 于秋实、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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