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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高昂的“洗车费”
齐先生在单位附近的一家洗车店办了一张洗车卡,为了节省等待时间,便将车直接放在洗车店里,待下班后再去取洗好的车。2023年2月一天下班后,齐先生像往常一样去洗车店取车,快到洗车店门口时,便远远看见自己车的后备箱呈打开状态,一名洗车店的员工吴某正弯腰在后备箱处往口袋里装东西。齐先生快步走过去,问吴某在干什么,吴某神情慌张,回答自己在擦车呢。齐先生见吴某手里也没有拿着擦车的毛巾,觉得可疑,便让其将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吴某见事情败露,被抓个正着,便只好将口袋里的一沓现金拿出来,承认是从齐先生车后备箱内的背包里翻出来的。齐先生一数,发现有1000多元。同时,又想起之前还有几次自己也发现背包里的现金少了几千元,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钱都是这么丢的,这“洗车费”可太高昂了。于是,齐先生赶紧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22年下半年以来,吴某经常趁给客户洗车之机,盗取客户车内的现金,之后将偷来的现金通过银行ATM机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从一次几百到几千不等。2023年6月,吴某经我院审查起诉至法院,现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
现今,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人们购物多使用便捷的手机支付,对于车内的一些零散现金往往缺少留意,甚至丢了也不知道何时何处丢的。吴某正是利用了车主的这种心理,才能屡屡得手。对此,检察官提醒,停车、洗车时都要留意和检查车内物品,尽量不要在车内放置现金或者贵重财物。
(本文漫画图片来自网络,所使用的检察官人物形象为海淀区检察院独创设计未经允许禁止转载和使用。)
供稿 | 李敏敏
编辑 | 李炎成、许峻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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