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租用“京牌”有风险,爱车被盗竟是车牌主所为?
近年来,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 一号难求”的背景下,有许多人开始冒险走上了借名购车之路,而孙兵(化名)就是其中一员。
2014年,孙兵从二手车交易市场中间商处得知,有的人会将自己的京牌购车指标“终身出租”,价格从优,而这个指标即为本案嫌疑人赵某某所有。经过一番考量,孙兵以4.8万元的价格将这个京牌小客车购车指标“买断”,并出资购买一辆飞度牌小汽车置于赵某的购车指标之下。此后,孙兵实际使用此车辆多年,其也原以为可以终身维持这份安稳,直到2022年某一天,孙兵的家人去开车的时候,发现偌大一辆车竟然不翼而飞……
经调查监控发现,孙兵的车是被一名男子开走的,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比对,确认开走该车的男子竟是车牌主赵某某。经核实,由于赵某某近年来经济拮据,便对“自己名下的汽车”动起了歪脑筋。赵某某一方面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本获取了车辆证件,另一方面通过查询名下车辆交通违章信息等手段摸清了车辆经常出没的位置,后在案发当日用补办的证件欺骗专业开锁人员给车开锁,在光天化日之下窃车逃离,并将所窃车辆出租给他人使用。2023年6月嫌疑人赵某某被抓获归案,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赵某某最终认罪伏法。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租用他人的北京小客车购车指标存在各类风险,借名购车需谨慎。首先,《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明确规定:“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于经公安、司法机关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因此出租京牌很可能导致车牌主指标权益丧失。其次,由于车辆登记在车牌出租人名下,出租人可以通过补办车辆手续等方式,实现擅自处分车辆,导致车辆存在被抵押、被盗卖、被执行等法律风险。最后,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承租人出现交通事故或者使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出租人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漫画图片来自网络,所使用的检察官人物形象为海淀区检察院独创设计未经允许禁止转载和使用。)
供稿 | 杨亚东、肖瑶
编辑 | 刘嘉琦、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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