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温馨提醒 | 考试周来了,认真准备,诚信应考!


2022-2023学年夏学期

期末考试周

来了


调整心态,提升毅力

不疾不徐,方得实际

诚信考试,更需谨记

  下述事项,还望知悉~



留心+1

牢记+1

重要+1

考试须知+1


根据校历安排,2022-2023学年夏学期本科课程考试将于2023年6月20日-7月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体要求

1.原则上所有学生均须按时参加线下考试。

     2.经国际教育学院核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参加线下考试的境外学生,学校可提供一次线上考试机会。线上考试原则上应与线下考试同时进行。

3.学生因患病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应及时办理缓考手续。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的,按缺考论,课程成绩为“缺考”,计入课程学分绩点统计。


二、线上考试要求

1.线上考试原则上使用“浙江大学在线考试系统” “学在浙大”平台。如有特殊情况,经学院(系)审核同意、学校审批后,可采用其他平台考试。

2.线上考试监考须对考试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和录制。

3.线上考试过程中,如学生端发生监控断网、电脑故障等情况,根据《本科课程线上考试偶发事件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判定为考试无效,成绩记作“待录”的,学生可在返校后申请课程跟班考试。“待录”有效期一年,如未在2023-2024学年夏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并录入成绩,相关选课记录统一做删除处理。

请各位本科生提前做好应考准备,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特别提醒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带入考场!若有违规、作弊情况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请同学们以教务网和课程通知为准,及时确认考试信息,避免错过考试。


不迟到+1

不超时+1

不作弊+1

诚信应考+1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影响考场秩序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学生在开卷考试中,携带禁止的资料或者工具的。


(二)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等参加考试的;

2.在考试用桌上或者身体上涂写任何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文字和符号的;

3.违规使用电子工具或通讯工具的;

4.抄袭他人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的;

5.故意将自己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让他人抄袭的;

6.报对答案及传递纸条、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7.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8.借故暂离考场以得到答案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答卷答案雷同的;

10.线上考试过程中违规使用网络查阅资料的,或违规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的。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使用通讯设备及其他工具发送、接收考试相关内容的;

2.出现两次以上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的。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组织作弊的;

2.窃取试卷的;

3.篡改分数的;

4.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

5.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的;

6.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除以上四项列举的情形之外,学生有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愿你的每一份努力,都得到相应回报!


请放平心态,沉着应对考试!


最后祝大家逢考必过,得偿所愿~


内容来源于“浙江大学本科生院”网站

图片来源于网络

推荐阅读

毕业前的启程一课,上得动情!

主题教育 | 本科生党支部工作案例:思想与学业共进,党团联动互促成长

@全体毕业生党员:这份毕业行囊请收好!

素说心语 | 远离学业自我妨碍,助你减少考前拖延

关于招募浙江大学2023年学生军训理想信念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