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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洋引发的漩涡中想起徐纯合

2016-07-03 李北方 行走与歌唱

前天,我写了一篇“五毛”文(点击阅读《这个五毛我还就当定了,必须为邢所长等人说句话》)。之所以用了那么个标题,是因为我是《近三十年来目睹中国思想文化之“怪”现状》(点击阅读)的演讲中说到了雷洋事件,我没有简单地站在死者的立场上谴责“恶警”,就被人追着骂五毛。王小波的小说里用过这样的逻辑:你们都说我搞破鞋,那我干脆就搞个破鞋好了;我借用了一下这个逻辑,你们说我五毛,我就五毛好了,这个五毛我还当定了。结果,有些“蠢左”就真以为我五毛了,接着骂。骂就骂呗,我不怕这个,骂我五毛,说明他们根本没有看我说了什么,这就是他们蠢的原因。其实,在上头想要把两个警察推出去当替死鬼以平息所谓的民愤的情况下,为当事警察说话的人,已经没资格当五毛了。

这篇“五毛”文阅读量和反响都超出了我的预期,而且大部分反馈是严肃的、有质量的——我指的是来自微信公号上的反馈,微博上傻逼多。这给了我一个启示,热点该跟还是要跟,信息爆炸的时代,要顺应传播的规律,思想首先得让人看到,才有影响人的可能。跟热点,但不哗众取宠,就好。任何读过我的“五毛”文的人,都可以作证,我没有哗众取宠危言耸听。

在雷洋事件持续地保持热度的时候,时而有人会提起徐纯合事件,把这两件事相提并论。两个事件其实没有什么共通点,只是因为外在都表现为警与民之间的冲突,并以民的死亡告终,在有些人的眼里,就成了差不多的事情了。

关于徐纯合事件,我有我自己的看法,但当时并没有写任何东西。今天,借有人将其与雷洋事件类比的契机,我要把我的看法写下来。

之所以炒这个冷饭,是想把集中地把我对一些热点事件的分析呈现出来:在《谈谈司马南》(点击阅读)中,我谈了怎么看待杨佳案;在“五毛”文,我谈了对雷洋事件的看法;今天,再谈谈徐纯合事件。我希望借此告诉大家,什么是毛派的立场,如何运用毛泽东思想分析具体的问题,以及如何把实事求是和坚持立场结合在一起。


我知道,让读者朋友们分别读这几篇东西,再对比分析体会,在现在的生活节奏和信息获取方式下,是多么困难。看不看,是各位读者的事,我该做的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徐纯合事件的最终的调查处理结果是,当事民警开枪并导致徐纯合死亡符合相关规定。我个人同意和支持这个处理结果。

挑刺者说,在开枪前,徐纯合和民警争夺防暴棍,徐并没有成功地抢到,是民警主动放了手,然后掏出了枪。(记不清细节的朋友们,可以搜现场监控视频再看看。)但是,当时徐纯合把防暴棍压在身下,民警没有可能将其夺回,如果不放手,俩人就得在地上滚了。如果警察连这点临机处置的自由都没有,那么,恐怕只有严格按程序运行的机器人才能当警察了。

在雷洋的死因上,有人盯着问,雷洋为什么会发生呕吐,并吸入窒息。引发呕吐的原因,不排除民警在制服的过程将他按倒在地形成了对胃部挤压的因素。但即便有这样的因素,民警也不应该因此而未雷洋的死负责。应该被追究责任的殴打,仅指嫌疑人已经被制服之后发生的。

如果在民警掏枪之后,徐纯合能够停止,枪也不会响,但他用防暴棍打了民警打了两下,一下打在头颈部,一下打在持枪手上。然后,警察开枪了。警察的理由是,如果枪被打掉,被抢夺,后果严重;慌乱中,没时间瞄准,只能对着面积大的地方打,后果无法预料和控制。

任何人的命都是命,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悲剧,徐纯合也不例外。人们说,徐纯合无论如何罪不至死,的确如此,他有错,但没有犯下需要付出生命的过错。可是,当时是他自己一步步地把情势逼上了民警选择开枪的地步,他要为自己的死亡负责。

徐纯合可能以为,无论他如何闹,警察都不会对他开枪。这是相当普遍的社会心理,中国老百姓并不怕警察。

其实,徐纯合的死是可以避免的,他身上没有凶器,只要现场有一个小伙子站出来,一把把他抱住,跟警察一起将其控制,徐纯合就不至于被打死了。然而,民警如今空有一个人民警察的虚名,身边已经没有了人民的支持,只剩下一群看热闹和拿着手机录像的旁观者。这是最遗憾的事,也是徐纯合事件最该反思的问题之一。(关于老百姓对警察的态度,以及何谓“人民警察”,请点击阅读《警民冲突为什么越来越多》)


随着该事件的事实逐步披露,到最终调查结果出炉,右派就不怎么说话了。右派的尺度是法治,他们盯着的是,警察有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如果有,那就是执法者犯法,就可以借此攻击他们嘴里的“专制体制”了。徐纯合事件中警察的行为合法,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接着去别的地方找警察有什么不合法的行为,再发动攻击,就好了。现在,他们正在盯着雷洋案,盯着邢永瑞等人有什么程序上的问题。

在徐纯合事件上没完没了的,是左派,他们的视角不是法治,而是政治。他们说,徐纯合是人民群众的一员,无辜地被警察打死了,警察已经变质了,不是人民警察了。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应该如何看待徐纯合这个人,以及,怎么理解人民。

前些日子,编剧汪海林就他们行业的现状发言时说过一句话:脑残粉不是人民,人民只有具有进步性的时候才是人民。没有进步性的时候那叫庸众,乌合之众,民粹。这是一个深刻的观察,虽然在表述上有点问题。

关于什么是人民,什么是群众,我在讲群众路线的时候有过基础性的解释(点击看《毛泽东思想与群众路线(讲座视频字幕版)》)。人民不是所有人的简单集合,人民是一个政治性的、能动性的概念,中国人民是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锻造出来的,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不断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同时也改造自己。自然状态下的群众是有很多的缺点的,马克思说过,“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的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毛泽东强调,党既要当群众的学生,又要当群众的先生,“重要的是教育人民”。须知,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人民;另外,当党丧失了先进性,人民的概念也就动摇了。

群众,有先进与落后之分。最落后的那部分,就是“流氓无产者”(lumpen proletariat),马克思对这部分人的批判是非常狠的,说他们“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等等;毛主席比马克思要乐观,看重这部分人的革命性,但也是以教育和改造为前提的。


徐纯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那些把徐纯合看作被“恶警”残害的无辜群众的“左派”,不是“流氓无产者”,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流氓无产者”意识的人。


说徐纯合是“流氓无产者”并不确切。徐纯合是农民,新中国的农民都不是无产者,他的名下有土地,自己不耕种,租给别人,每年有几千块的收入。这可以叫土地流转收入,也可以叫财产性收入。

更恰当的说法是,徐纯合是个二流子。人民这个词,经常和劳动联系在一起,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人民。可是徐纯合不劳动,他有土地但不耕作;村干部给他介绍打点短工,他干几天就撂挑子了;他有三个孩子,但不担负父亲的责任,有老母亲,但不承担儿子的责任,让老母亲带着孩子乞讨来养活他。这样的人,怎么是人民呢?不是二流子又是什么呢?

如果徐纯合生活在纯粹的资本主义体制下,他只能是个流浪汉,不知道什么时候死在街边了。但他生活在仍然有一定的社会主义遗产的中国农村,有承包地出租带来的收入,家庭有农村低保,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有城市低保。其实,只要徐纯合稍微像点样子,他的生活就应该还过得去,但是,他太不像样子了。

徐纯合事件刚发生时,很多人谣传他要出门上访,才被截访的警察打死了。其实,徐纯合没有任何上访的理由。他也曾经上访过,要求竟然是让福利院把三个孩子收留了。这当然是无理取闹。各级政府对上访问题非常敏感,他也就吃定了这一点,变成了体制的讹诈者,村、乡镇、县各级都对他无可奈何。

在和民警撕打的过程中,徐纯合先是把老母亲往民警的身上推,然后拎起女儿,扔向民警,导致女儿重重地摔在地上,迟滞了一会儿才发出哭声,应该是摔晕了。这是丧失人性的行为。


徐纯合中枪倒地后,他的母亲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看看他伤势如何,而是拿起防暴棍打了他几下。个中滋味,大家体会吧。


二流子就该死吗?信不信有些缺心眼又要这么质问我了。

二流子当然不该死。二流子一直有,过去有,现在也有,不光有一个徐纯合,大家还记得前些天网上流传的那段新闻视频吗?一个年轻人被抓进看守所,开心得不得了。

我想要说的是,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在中国人民被锻造的过程中,二流子曾是一个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党成功地解决了的诸多问题之一。1940年代上半期,陕甘宁边区开展了“改造二流子”的运动,半强制,半引导,让他们在劳动中重新找到生活的意义。该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甚至有的二流子还变成了劳动模范。从社会层面上看,改造二流子使劳动力有所增加,从二流子的角度看,他们脱胎换骨,获得了新生。关于这个问题,不多说了,请在文末点“阅读原文”,参考一篇相关文献。

如果这样的政治环境还在,如果毛泽东式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如果农村集体组织还活力尚存,徐纯合的命运是不是会不同呢?我想,是的,他会在基层集体组织的引导和强制下、会在熟人社会的目光注视下像其他人一样过正常的生活,而不是偏离生活的轨道,成为所有人都厌弃的对象。可是,基层解体了,村支书村主任拿徐纯合没有任何办法,其他人也拿他没有任何办法,没有任何可能改变他的人生。

社会解体,这一点才是徐纯合事件中体现出来的最大的问题。

看我的东西,比较烧脑,要完整地理解我的意思,需要把其他我提到的也读了,做个参考。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认真地搞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写这个东西,右派不会看,“左派”又要骂我了。

好吧,随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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