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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 |《刑事法判解》公众号发刊词

车浩 刑事法判解 2022-03-20


《刑事法判解》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陈兴良教授任主编,车浩教授任执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刊物关注刑事司法领域的实务问题,诚邀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赐稿。


公号&刊物来稿请至:xingshifapanjie@126.com

车 浩《刑事法判解》公众号


终于,《刑事法判解》也有自己的公众号了。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陈兴良教授创办《刑事法判解》,适逢以书代刊的风气勃兴之际,本刊迅速跻身于中国法学界最前线的集刊风景之林。中间历经社会背景变迁,出版管制张弛变幻,学界风气几度浮沉,得赖作者编辑戮力齐心,本刊文脉不断,绵延至今,转眼已经二十年。

▲《判解》第一卷陈兴良教授卷首语

一直以来,《刑事法判解》秉持陈兴良教授提倡的“以应用与操作的形而下的研究为主题,促使刑事法从条文化的法向体现在判例与解释中的法转变,实现刑事法的实践理性”的编辑宗旨,主要刊发面向刑事司法的实务类文章,力求反映刑事领域的新问题,提出指导实践的真见解,以提升刑事司法水平为办刊追求。因此,我们的作者,既有来自于高校科研院所的师生,也包括来自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是这些作者们,以及关心司法实务问题的读者们,共同赋予了《刑事法判解》延续至今的生命力。

《刑事法判解》历册封面

如今,我们真正地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了。信息传播的渠道和人们的阅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希望更快捷、更便利地吸收到信息和知识,包括法律领域中的专业见解。《刑事法判解》上刊载的文章,向来有别于学院派的纯粹理论性质的长篇大作,更加欢迎的是从6000—20000字不等的清新活波、短小精悍、不必追溯研究传统而是直接切入实务问题的文章。

从这个角度来看,《判解》上的作品天然地符合人们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阅读习惯。考虑到这一点,我们觉得有义务把《判解》上的文章更大程度地推广,让作者辛勤耕耘的成果被更多读者关注。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个公众号。她的首要任务,就是登载已经在《刑事法判解》各卷上面正式发表过的文章。此外,也登载或转载其他的与刑事法实务问题有关的信息和文章

▲新版《刑事法判解》

此外,我更寄希望于她,能突破现在文章发表的体制惯例。多年来,各类学术刊物都严守首发原则,即只有在纸质刊物上发表之后,才允许网络等其他渠道转载。毫无疑问,对于保护作者和刊物的著作权而言,首发原则至关重要。不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信息传播速度和阅读习惯的变化,纸质刊物的功能,可能需要做与时俱进的反思和调整。

一本学术刊物,总会受到排稿和出版的周期限制,因此作者写完文章后投稿,往往还要等上个一年半载才会面世,而对某些时效性较强的文章来说,熬过长期的雪藏,面世之时可能也是过时之日。在这种情况下,坚持首发原则,对文章、作者和刊物,都难说有大的收益。

当然,各个刊物的定位不同,需要反思和调整的程度也不同。《刑事法判解》恰恰就是最有必要调整首发原则的那一类刊物。因为我们刊发的文章,面向的本来就是瞬息万变、层出不穷、亟待解答的实务问题,如果坚持首发原则,一定要经数月周期等待纸质发表之后,再放到网络上面传播,很可能错过了最有价值的发表时间。

因此,让这些文章越早面世,文章的价值就越大,对作者就越有利,对读者也越有帮助,越能体现及时指导司法实践的意义。在如今这个时代,一篇有价值的文字,如何能够让更多的人更快地看到?显然,通过移动互联网传播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所以,我们办了这个公众号。

因此,公众号的任务,不仅仅是传播已经在纸质的《刑事法判解》上发表过的文章,而且,我们也非常欢迎各种面向刑事司法实务的文章先向公众号投稿,我们在公众号上推送的同时,也会从中择取部分优秀者,放在《刑事法判解》的纸质刊物上正式发表。这样,也方便其他对文章主题有进一步研究兴趣者,将来也可以通过纸质刊物引用文章。

《刑事法判解》封底要目

总之,《刑事法判解》的纸质发表与网络首发之间,没有冲突,可以并行不悖。这个公号,既是一个把已有的《刑事法判解》的文章向外辐射的阵地,也力争成为一个吸纳新作品进入到《刑事法判解》的磁场。

更好地服务作者和读者,更及时地助力司法实践,这是《刑事法判解》编辑团队办刊和办公众号的初心。因此,我们调整首发原则,希望为作者提供网络传播和纸媒发表的双重渠道,为读者提供更快捷有效的实务信息。同时,我们也希望公众号办出自家风格,不仅输出刑事实务的硬核内容,而且成为一个有气质有温度有趣味的公号,给读者带来舒适贴心的阅读体验。

未来,我们会更加努力,与作者和读者一道,使《刑事法判解》成为连接刑事法理论与实务的有效平台,为中国刑事法治进步贡献绵力。


一稿于2015年12月17日于北大法学院   

二稿于2019年5月3日于北大法学院   

车 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欢迎赐稿▼



来稿请至:xingshifapanjie@126.com


欢迎各种面向刑事司法实务的文章向公众号投稿,我们将择优刊登于《刑事法判解》的纸质刊物,为作者提供网络传播和纸质发表的双重渠道,为读者提供更快捷有效的实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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