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二)继续教育
专项附加扣除——(二)继续教育
1.扣除标准及扣除时长
扣除标准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继续教育两种标准:
(1)学历(学位)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最长可以扣除48个月;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转移父母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资料备查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4.继续教育费附加扣除具体问题解答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5)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吗?
答:可以。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继续教育,当年只能享受一个扣除。
(6)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双倍扣除3600吗?
答:不可以。一年只能享受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但是你可以在下一年再取得一个符合条件的证书,这样就可以在下一年再享受一次扣除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