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本年度收回该如何做账?
上年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本年度收回该如何做账?
上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已结转到本年利润,那次年收回账款后,可以直接贷记信用减值损失吗?
如果企业在上年末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未确认核销,这样在次年已收回款项后,借记坏账准备,可以直接贷记信用减值损失吗?比如:2019年末已做账务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信用减值损失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那2020年收回款后账务处理: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样有问题吗?2020年的信用减值损失因期初是0,最后以负数呈现;
或者可以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做吗?
借:坏账准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解答:
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四种。其中,余额百分比法是指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等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乘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账龄分析法是指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等于期末各账龄组应收账款余额乘各账龄组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销货百分比法是指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等于本期销售总额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个别认定法是针对每项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分别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 统计近期较为稳定的经营周期内应收账款账龄。
3. 计算该周期内应收账款迁徙率及其平均值。
4. 计算历史损失率。
5. 前瞻性信息调整。
6.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因此,在正确的会计处理下,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就是会计估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九条规定,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提问中如果2019年度计提遵循了规范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操作程序,没有故意通过计提坏账准备来进行所谓的“盈余管理”,则在次年(2020年)收回应收款项后,不需要追溯调整,而是应该采用未来适用法,即直接在当期(2020年)处理。而在2020年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时,应该项应收已经不存在了,自然就不再需要计提,前面计提的就需要冲回。
在实务中,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不会单独对应着每一笔应收款项来做,而是通过一张汇总表计算出全部应该计提的金额,然后与账面金额比较,最后才是按照差额来计提或冲减。既然汇总后存在冲减的情况,“信用减资损失”就可能出现所谓的负数。
当然,如果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出现了明显错误或者故意错误的,且金额也属于重大的,构成了重大的会计差错,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就需要追溯调整,就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最后,对于“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实务中也是合并确认,很少有单独计算确认的。计提或冲减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也是按照当年“坏账准备”的余额与未来预计的所得税税率来计算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然后与账面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比较,最后根据差额来补提或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