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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从2018年度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总之,现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工资薪金总额8%内扣除,超支部分可以递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