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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口味:那些年,震惊四座的杀人案件! | 律事实务

2016-08-29 Margaret 律事通

作者:Margaret

来源:律事通

8月27日白银变态杀人案嫌疑人被抓获的消息被疯转,许多人表示这个人真是变态,真是恐怖。其实除了他,还有很多悬案曾震惊四座,我们在指责犯罪者的同时,一定要留心保护好自己。

公安部刑侦局8月27日消息,8月26日,自1988年起连续在14 年间强奸、杀害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在甘肃省白银市落网。高某对犯罪事实公认不讳,甘肃“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成功告破。据警方通报,1988年至2002年,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先后发生多起强奸残害女性的系列杀人案件,首案距今已有28年之久。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也发生过类似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仅强奸、杀害女性,还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体组织等,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当地造成严重恐慌。


这起白银连环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落网引起了极大的轰动。除了受害女性数量大,其作案手段也是极其残忍:割喉杀人、强奸、切走器官的命案,令当地市民毛骨悚然。这不禁让小编想起了那些年发生的让人震惊的杀人案件。


南大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的南京,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即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后来其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


凶手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清洁工在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其他两个地方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被单之中。2000多片的尸体,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足以见得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未找到凶手,凶手仍在逍遥法外。


曾有人猜测死者是在重金属摇滚、甚至某种宗教仪式中被杀害的。但更多人表示质疑,认为碎尸仅仅是凶手为了毁灭可能的线索与证据,而且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虽然该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但是公安部侦查局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作家陈九歌在他的作品《血色天都》中,完全以南大碎尸案为背景写作,以精彩的推理完美的故事,重新演绎还原碎尸案,令人荡气回肠。推理小说作家周浩晖在他的死亡通知单中,引用了这个故事,故事采用黑弥撒的说法,被害人与凶手因为打口碟而认识。网络小说名人蜘蛛在他的作品《十宗罪》中,引用了南大碎尸案的典故,但最终的结果也和现实中一样没有结论。


云南晋宁致11人死系列杀人案


2012年5月,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有多名男子接连失踪。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先后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以及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和责任追查工作。经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其单独行走的11名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用胶带勒死受害者后,还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破案后,警方在张永明住处、晋城镇西门村附近一枯井及一圆形水坑内等地,分别找到了11名被害人的部分尸骸、衣物及随身物品。


为何要杀人?据了解刑满归乡后的张永明因入狱事件报复社会。张永明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经多次减刑,张永明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


智能木马连环杀人案


29岁的平舆县玉皇庙乡曾庄村村民黄勇,将自己家中的面条机改制成杀人的器械,取名所谓的“智能木马”。自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先后从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以资助上学、外出旅游和介绍工作为诱饵,将受害人骗到自己家中,然后以“智能木马”测试后为由,将受害人捆在木马上或先把受害人用酒灌醉,用布条将受害人勒死。直至案发后,黄勇共杀害无辜青少年17人,轻伤1人。驻马店市中级法院于12月9日开庭公开审理,判处黄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12月26日被执行死刑。


其中一个被害人张某被犯罪嫌疑人骗至家中,当张某躺到躺到木马上之后,其脖子便被锁住了,手脚也被绑缚了,一点动惮不得。之后黄勇将其衣服剥光,用白布条勒住了张某的脖子,然后用另一白布条勒住张某肚子,接着逼张某吸气,肚子因此变大,然后用针扎肚子与脖子,四天内,黄勇杀了张某了5次。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勇自小受反映暴力题材影视剧影响,梦想成为一名杀手,于是精心策划,实施杀人计划,实现自己的杀人梦想,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其共作案16起,杀死17人,致轻伤1人。被害人年龄最小的15岁,最大的22岁,其中未成年10人。


该案件属于典型的“变态系列性杀人案”。犯罪心理学专家称主要是孤独与冷漠造就其心理内向;生活乏味与挫折加强其内心的渴望与想象;影视剧中的英雄暴力行为唤醒其“梦想”;良好智力与独居成就了黄勇的“杀人想象”。


白宝山事件


在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刚因盗窃、抢劫罪出狱后不久的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袭击军警,先后抢劫枪支3支,包括当时解放军最先进的制式武器81式自动步枪。打死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8.19”白宝山特大持枪抢劫案的作案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被列为“1997中国刑侦第一案”、“世界刑侦第三案”。在缉捕白宝山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公安人员共出动警力数万人次,与罪犯展开艰苦卓绝的斗争。1997年9月,白宝山在北京家中落网。1998年“五.一”前夕,白宝山在新疆被执行枪决。


在法庭上白宝山对他的第一次服刑有这么一段自述:“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我没有能力杀成年人,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结     语


白银连环杀人案告破,让人不禁感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从来不缺席。我们如今仍有许多案件没有告破,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知: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好,也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告破。茫茫人海之中,犯罪分子如果有足够的知识或者运气,很多时候侦查机关根本无法找到足够的证据定罪量刑,甚至连犯罪目标都锁定不了,更别说是弄清楚犯罪动机了。但是应该明确的是即便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时效,侦查机关仍应该追查到底,让犯罪嫌疑人归案。但是从搜证和取证角度来讲,小编认可宁可接受悬案和疑案,也不允许刑讯逼供等非法换取证据来破案或者制造冤假错案的态度。


此外,许多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因为仇恨报复社会。这样的罪犯一般没有什么政治目的,也不是为了满足物质追求,而是纯粹是在偏激情绪支配下,对社会、他人进行报复,试图给国家、群体、社会造成损失,扰乱社会秩序,以宣泄其对社会的仇恨和不满,在实施报复社会型犯罪犯罪时,完全丧失了理智,手段、方法无所不用其极,心态十分疯狂。


但是对于很多犯罪,犯罪对象因犯罪动机不同而不同,而儿童、学生、老人和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往往更容易被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目标。尤其是在强奸类型案件中,不能每次一发生此类犯罪,便有舆论说被害女性自身穿得暴露等原因引起的。当然女性作为弱势群体确实需要格外注意安全,注意保护自己。


由于小编的失误,在昨天关于律政男神的文章中出现了三个错误,一是误将选手高箫鸣的名字写为高萧鸣,二是将高律师所在律所写为浙江天行律师事务所(实为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三是将选手徐涛所在律所写为浙江天韵律师事务所(实为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在此,特向两位选手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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