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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和信访接待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人社分中心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一、按照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人社分中心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2月10日前,视疫情防控情况再确定是否恢复现场办公,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人社分中心相关工作如有延期或其他变动,请您积极配合。二、柳州人社242项业务可网上办理(便民 | 不出家门,242项人社业务一样办!),暂停现场业务办理期间,如需办理人社分中心相关业务,请您优先使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等网站、“柳州智慧人社”APP、“柳州人社”、“柳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网上办理各项人社业务。三、为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如非紧急事项,建议您暂缓到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现场办理业务,待疫情缓解后再来办理。如事项紧急确需到现场办理,请您提前拨打相关电话咨询或者预约(点此查看)。经预约到分中心现场办理业务,请遵守现场秩序,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者,请您网上办理或者暂缓办理相关业务。四、对于暂无法网上办理的业务,如单位退休人员档案审核及养老待遇申领、单位失业人员档案审核及失业待遇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等业务,市人社局允许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2020年3月2日起正式受理补办业务,补办的业务均正常享受相关待遇。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均会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及时办理2020年参保缴费的,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五、结合自治区及柳州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有关仲裁开庭事宜进行调整,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至2020年2月14日(正月二十一)期间安排的案件仲裁庭审活动,庭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当事人因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其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在2020年2月14日后仍无法到庭参加仲裁,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当事人因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其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和群众尽量通过电话(0772-2873306/3867386)的形式咨询业务,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调解仲裁(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五楼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邮编:545006,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调解仲裁申请”)。六、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我局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群众可以通过网上信访和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网上信访可以通过广西信访局官网(网址:http://www.gxxf.gov.cn/website/www/gx/onlinevisit.html)“网上信访”栏目进行,来信请邮寄至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我们将持续通过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柳州人社”、“柳州社保”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办事信息,请密切关注。如有疑问,可致电人社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八、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