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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未央检察在秦创原未央“1311”创新示范带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
为全面落实省委“三个年”活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12月27日上午,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在秦创原未央“1311”创新示范带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未央区副区长王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柱军共同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揭牌。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逯涛,区委宣传部(区版权局)、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参加。
座谈会上,未央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版权局)、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介绍了本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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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检察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未央区检察院先后在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安大明宫建材实业(集团)公司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立4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此次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标志着未央区检察院以“一站多点”大格局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全面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撰稿:续艳龙、张婷婷 编辑:魏心眉
校对:杨芸 摄影:寇珍
初审:苏丹 终审: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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