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即日起,全市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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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近日,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重庆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围绕货车、网约车、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分期分批集中开展1号、2号、3号、4号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即日起至9月底将开展“1号行动”
集中整治集装箱、罐体、大件运输等货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违法、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超限运输、不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企业、工地“六不出场、两不进场”制度落实情况,加强货车出门装载管理。
10月开展“2号行动”
集中整治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派单,网约车超员超速、线下揽客、违规跨区域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11月开展“3号行动”
集中整治大客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营运客车超员超速、违规载客、闯禁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冒险在等外公路通行,“两非一租”大客车非法营运,学校、旅行社租用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渝安道办〔2024〕58号明确的2098辆禁用租赁大客车)从事旅游研学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驾驶人“四态”检查、车辆例保例检、发车前安全检查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严禁“带病上路”。
12月开展“4号行动”
集中整治危险货物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超速、闯禁限、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未按规定制作运单、罐体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源头充装或装载企业未开展“五必查”、运输货物与罐体介质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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