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专题 | 【个案研究与社会学知识体系】田耕:社会学民族志的力量:重返早期社会研究的田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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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民族志的力量:重返早期社会研究的田野工作
本文作者:田耕,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原文将刊于《社会》2019年第1期
摘 要: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学民族志在田野工作和叙事复兴中与传统人文学汇聚,显著扩展了自己的学科边界。但是,这种扩展并没有解决社会学民族志在深度的经验发生和强烈的理论诉求之间遭遇的紧张。对于这种紧张,本文主张再访早期社会研究的田野,即19世纪末期到一战之前的若干典型研究,从中反思早期社会学田野工作是如何在“直接经验”的倾向中完成类型化,以及如何在这个经验感获得的同时改变对社会世界的道德想象。早期社会学的田野工作的力量之一不在于以规范的诉求压制经验感,而是以独特的情感结构连接经验的观察和道德理想的重生。由此,我们不仅需要反思诸如社会调查到社区研究这样的简单思路,更要重新理解理论史上所谓的“进步主义式”的道德本身。这一工作对重新认识早期社会研究和今天的社会学民族志都具有意义上的准备。
什么是社会学的民族志(sociological ethnography)?这个问题显然要通过理解什么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田野工作来解答。今天,社会学的民族志实践已超过百年,研究者系统编写社会学民族志的导引性著作也至少有半个世纪的时间,至于中国社会学和社区民族志的密切关系更是学界的通识。我们当然知道,社会学的田野工作是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通过足够充分的在场观察,对图像、文本、实物(包括仪式场景)材料的观察和搜集,以及不可或缺的深度访谈(例如生命史访谈)来理解研究对象对行动和生活过程所赋予的意义(Goffman,1989;Hughes,2002;Vaughen,2009:690)。社会学的田野工作和民族志写作经历了若干重要的阶段,我们对其熟知的形式很大程度上是二战后研究者努力的结果。例如,“符号互动论”的重要代表人物布鲁默提出的激活性概念(Blumer,1954),以及源自二战后芝加哥学派的“扎根理论”(Glaser and Strauss,1967;Strauss and Corbin,1994),都和今天我们认识的社会学民族志研究有密切的关系。在“扎根理论”提出之后的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当调查研究大规模走入研究型大学并主导成立了一系列专门的研究机构之后,社会学民族志再度兴起(Converse,1987:239-244;Goldthorpe,2000:65)。
如果按照这样的界定,我们会发现,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民族志的范围已经经历过重要的扩展。一方面,今天参与田野工作的不仅有历来和民族志写作区别很大的调查性研究,也有传统上极为重视档案和语文传统的人文科学。田野部分的研究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自然和人文学和社会科学普遍重视重建社会行动与过程的生身处境大有关系。那么,在这种对社会变迁与行动者的生身处境的普遍关注之外,社会学田野工作的特别之处在什么地方?另一方面,社会学的民族志当然和以变量为基础的社会研究有明显区别,然而,即使不同意以变量为主导而提倡回到社会生命中具体的林林总总,社会学与人文科学仍然有民族志之外的若干选择。在摆脱变量思维之外,社会学的民族志并不见得是最能理解和叙述行动者的意义世界的选择。上述两种直接的质疑,前者涉及社会学民族志如何看待田野工作中的对象所具有的个性的问题,后者涉及民族志的文本如何叙述田野工作的对象的问题(Van Maanen,1988;Abbott,2007)。
在田野工作得到普遍认可乃至空前强化的前提下,社会学田野工作的独特性在什么地方?这一点仍要从社会学如何认识其田野对象的个性的特点来看。在田野工作中,民族志的研究者常常面临直觉到但无法断定的个性。田野工作者能够体察这种存在方式的重点在于能够叙述这些主体如何开展行动(Abbott,2001)。恢复,在很多时候意味着田野工作的首要冲动是恢复其对象的生活时间、聚落、行动的轨迹,以及在面临选择时所具有的计算、踌躇和心无二念。有的时候,还要去尝试一项更为困难的事情,那就是恢复这些对象自己对上述种种情形的叙说。也就是说,写作社会学的民族志需要把研究对象从某种总体中的一份子变成一个具备生长情境的主体。并且,田野工作者需要把和自己发生具体关系(实在或虚拟)的主体放到叙述者的位置上(Abbott,2001:140)。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作为总体一分子的“个案”相互的边界是清晰的,它们可能面目模糊并且没有个性,但相互之间不能替代。民族志作者则很少能预设自己研究的对象和别的个体之间具有这样的边界,田野工作恰恰是在个体与个体之间边界不清晰的状态下进行的。对民族志恢复个性的工作来说,这种不清晰反倒可能是重要的灵感来源。
我们在下文将会看到,社会学民族志对研究对象个性的了解不仅和代表性抽样有明确的区别,其对田野对象的生身处境的关注也不完全是一个在地情景的复原或地方性知识的呈现。田野工作掌握个性最重要的入手点之一就是类型化,而类型化工作的前提之一则是恰当和确切地区分(田野对象)实践意义上的“典型性”和民族志分析工作的典型性。对这二者的区分固然使得社会学的民族志观察对主客位、田野的内与外等区分异常敏感,但这种敏感不是为了保存一个不被民族志所挪移的本地经验,而是在种种的外来力量和事件中看到“自然的社会过程”。那么,社会学民族志用什么样的经验描述来完成类型化的工作?这样的类型化又怎样体现田野对象的个性,特别是怎样体现“自然的社会化过程”的呢?这是我们对于社会学民族志要问的第一组基本问题。
田野工作具备多学科的研究形态之后的另一个趋势是对叙事的强调和探索。“叙述”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被认为是传统史学或典型人文学论述的形式。在社会科学式地讲述故事和人文式地讲述故事之间,理论的意识和量化技术的使用被认为是造成差别的关键之一(Sewell,1992)。但70年代之后人文学和社会科学反思如何讲故事的共同结果之一就是叙述的复兴(Stone,1985)。今天,人文学者与社科学者的一致关注是叙述如何成为他们研究对象看待、理解和想象自己的手段,而不是一种人文讲述的手段。“社会叙事”实际上是将讲故事作为自我认同生成的途径。叙事理论进入社会科学使得人生史在《波兰农民》(The Polish Peasants)之后再度得到社会学的关注(Steinmetz,1992)。口述史的加入复杂化了对叙述结构的探寻,对如何使用诸如自传、日记等人生史材料也在70年代之后呈现了和上一代学者的显著不同。
更为重要的问题是,40年前的“叙述转向”和它们反对的机械的结构分析可能坚持的是同一种叙述方式(Abbott,2007)。在深具解释性的“讲故事”里面,我们不得不将抽象的概念以及他们之间的动力学(关联和因果机制)与对活生生关系的具体描述混合在一起。不过,这种混合绝不意味着一种社会学民族志的写作习惯而已(无论认为其是好还是坏)。在这种混合叙述的背后,我们对个案的想象力被给这些个案一个道德上的看法很强烈地束缚。换句话说,对个体的叙述恰恰意味着找出这样的个体如何具备一种我们不知道的生活深度。这种深度触发的并不是道德(规范性)的意识,而是情感结构,或者就是一种兴奋。只是这样的情感结构是不是能进一步触及我们在社会学话语和概念中暂时也捕捉不到的规范的力量?它是不是能让我们对那些被认为明确表达了规范性的概念和说法产生新的反思呢?这是我们对于社会学民族志要问的第二组基本问题。
上述两组基本问题的背后是社会学的田野工作和民族志写作中情境特点与理论特性并存的张力(Walton,1992;项飚,2012:46)。一方面,我们很可能进入经验主义的思路,因为个案是在具体的社会情景中实在的发生,个案在经验中的整体性完全取决于它的具体发生。另一方面,我们也很难拒绝“唯名论”,因为我们最终呈现的个性就是理念类型上的个体性。我们在理论想象和构造的工作中,并不会看到那些将经验要素(时空、行动、过程等)融合为独一无二的“发生”的整全性,但它在观念上的复杂却奠定了个体之间“类存在”的概念基础。社会学的田野工作者总是希望把这些情境性,或者说观察到的发生,和理论想象力结合起来。这种双重性所触动的也只是进行田野工作的研究者,而不是在具体生活的时空中把这些个案变成生活的那些人。
围绕上述争议,社会学的民族志在过去的几十年经历了若干知识学上的辨析和争论,例如,民族志的写作在理解、解释和规范性的贡献方面何者为核心(Thatcher,2006);民族志是否首先是对民族志写作者的自我反思(Scheper-Hughes,2001;Hughes,2002);民族志写作的非系统性是否会成为虚假的叙述(Duneier,2011),等等。同时,民族志的研究者也进行了许多关键的尝试,其中之一就是,民族志如何克服田野的具体时空对其理论想象力的束缚(Burawoy,1998;Duneier,2002;Hannerz,2003;Bearman,2005),以及民族志和历史想象之间的联系(Brubaker,et al.,2008;Burawoy,2009)。但民族志作为方法所具有的更大的开放性和它在跨越区域研究传统上的进展似乎并没有缓解其践行者具有的焦虑。社会学民族志用什么经验描述来类型化?又如何搭建一种可能改变我们规范性思考的情感结构?社会学民族志描述类型化的语言如果可能揭示一种我们不知道的生活的深度,这种深度除了注定要改变道德观之外,是不是能改变我们看待我们这些道德观念的情感?上述两组问题之间的关系今天仍时不时在纠缠我们。
本文将不会进一步推敲社会学民族志在知识学上的争论如何改变了田野工作的实践。在后面的部分,我们将采取一种“理论—历史”的方式看待上述两组基本问题。我们仍然不能忽视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的早期社会研究对社会学民族志的奠基。以一战为大致的分界点,这个奠基时期又可以分为前后两段。在前半段(19世纪末到一战),社会学的田野工作孕育在社会调查运动的兴起和传播中。在后半段(一战后到20世纪40年代),社会学的田野工作更加集中地体现在社区研究和城市民族志的进展里。
由于中国社会学在20世纪30年代迎来了第一个民族志研究的学术高峰,我们因此对这一奠基时代“后半段”有了更多的关注,也对它的学术脉络有更多的同情(杨清媚,2010;齐钊,2013;田耕,2017)。所以,本文的论述对象将从我们相对陌生和在学术正典中更为边缘的“前半段”开始。在学科史上,对这个相对陌生的社会学传统的认识,我们多少会受到两个议题的重要影响,一个是社会调查和社区研究的区分及前者向后者的转移,另一个是改良式的研究努力和学科式的研究的区别及前者向后者的转移。前一个议题早在20世纪上半叶就已为中国学者所关注。因此,重新思考19世纪末到一战前的社会学民族志,不仅是因为它和中国早期社会研究的关系,也是因为其经验和道德感受力和此后时代的关键差别。回顾这段历史,或许并不能完全回答上文提出的民族志研究者的问题,但也许可以部分揭示这些问题的由来。
“直接观察”田野与进步主义时代的道德观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社会学意义上的民族志,或者说社区研究作品,是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如何进行观察上。这一点在出身为矿业工程师的勒普莱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从勒普莱的旅行和深入各个工作场所的观察开始,他就开始在初生的社会科学中倡导一种新的观察社会的办法(Porter,2011)。在海涅写下动人游记的哈茨山(the Hartz Mountain),勒普莱不仅对开矿的方法与流程有直接的观察,也对生活在矿山的工人的家庭进行了直接的观察。因为他对工人的家庭预算使用过于有名,这种账簿也成为对个案进行专门研究的方法核心。它不仅给勒普莱在1885年之后带来很大的名声和奖励,还被此后对大工业社会的调查广泛使用。由于勒普莱本人对统计学之于政府行政的重要性有相当的强调,在法国这个传统政治智慧被大革命打断的国家,作为国家技术的统计学也就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Porter,2011:285)。但在勒普莱的同时代人看来,这种对经验的直接描摹在1870年之后的法国社会情境下显得不仅古板,也近乎肤浅(转引自Pitt,1988:75)。所以,勒普莱的直接观察只留下了一些简化的印象,没有像账簿一样,成为早期社会研究的标准入手点。
勒普莱对观察的强调首先是一种对经验与科学关系的理解。对统计数字的获取和对工人直接观察的迷恋在勒普莱那里同属于直接观察的手段,只有从事制造的人才具备这种直接经验。在勒普莱看来,制造东西的劳动者承担了经验中尚未被科学意识到的种种微妙的劳动,对这些劳动者及他们的生活最直接的体察才是推进科学最重要的动力,对劳动者的直接观察也就变成了最直接的经验呈现(Porter,2011:286)。这种劳动经验是19世纪逐渐去人身化的统计学(统计调查)所越来越难以呈现的。而且,在和勒普莱一样经历过严格训练而且亲身前往工业第一线的工程师看来,也很难被实验室科学所捕捉到(Pitt,1988:74-75)。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我们暂时搁置勒普莱在学科史上最被人津津乐道的东西——田野观察法、调查图表、典型家庭和对父爱传统的执着,等等,回到本文开始的问题,我们就会发现,勒普莱提倡的直面田野对象相当早熟地提出了“经验”的理论问题:我们是不是可以在最直观的经验写作中“发现”理论,而不是证实或证伪理论假设?
在勒普莱和远途旅行相伴随的“调查”中,他更像是在实现一种早期的“社会学民族志”(Liebersohn,2003)。在这种旅行志中,勒普莱远离城市,更加接近了一些保存了恩主庇护关系的老社区。只有那些熟悉而且在意自己治下的劳动的恩主和家长,而不是他在法国和英国无畏投入城市调查的同行们,才知道在这些土地上的劳动到底发生了什么。勒普莱和同时代的早期社会研究者有些不同的是,首先,他认为直接观察制造物产或者财富的人才是经验中最不可欺的部分,其次,要观察这些制造财物的劳动者,就不应该离开使其成为劳动者的生活。在这种生活中,劳动者和他们的庇护者没有中断的关系是最重要的。作为19世纪社会研究者,勒普莱的矛盾之处在于试图用直接的经验观察来重建在西欧,特别是法国,已经面目全非的传统生活。恩主不是作为家父长而存在,而是作为对乡民生活有直觉性的了解的人保存了有机的社会方式。勒普莱之所以倡导田野工作者要对所在社区有着家父长对祖地那样的熟稔,是因为个案的足够深入是类型化的必经之途。这一点在他同时代的民族学和心理学,以及类似冯特那样横跨两者的研究者那里都有类似体现(Desrosières,1998:216-217)。
有意思的是,勒普莱与他最有名的合作者学生谢松都是在大革命与工业时代不可逆转的时代以研究社会平安的体制闻名。在讲堂上把勒普莱的社会研究理想继承下来的谢松也自认为继承了老师在田野工作中的道德理想,但合于时代的道德意味着是用“社会”而不是“父爱”来保障团结。这样的团结需要一种关于社会的科学,一种在谢松看来“以数学为基础,以道德为冠”的科学(转引自Donzelot,1988:404)。在这样的理想中,勒普莱和在法语世界之外影响更大的比利时人凯特勒(Adolphe Quetelet)的研究首要的意义不是建立一个不知变异的平均类型,而是确立在何种意义上这些类型是本身即为道德的社会事实(Donzelot,1988:400)。这种事实具备在种种不可期待,乃至不道德的行动倾向之外的稳定基础。无论是涂尔干通过集体表象最终严格区分“集体意识”和风俗的重要努力,还是“普鲁士统计学派”和国家科学对民族联合体的阐发,它们看似方向相反,但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在新的“整体论”(和“唯名论”)上继续凯特勒和勒普莱的尝试。他们最真切地面对了人造“道德人”身上的矛盾: 最大限度地承认个人化的行动倾向和最强烈地要求整体观的道德。
在改良主义汹涌的进步主义时代,面对工业化带来的种种社会变迁,城市逐渐成为这些有志于获取大量一手数据的社会研究者的首选之地(Danbom,1987;Rodgers,1998:112-130、181-208;Schweber,2006)。这首先是因为城市产生了在他们看来对道德生活最严重的冲击:贫困和犯罪(Abrams,1968:38;Bulmer,Bales and Sklar,1991:7-8)。在以道德统计学为名义进行的社会调查中,其基本的对象是有碍于普遍道德的特别风俗和习惯,而其最直接的动机是改良,即防止贫困和犯罪等“危险人口”因为沉浸在这种特别的城市生活而无法重返常人的道德。更重要的目的是,怎么通过对不正常的风俗的探究和治理,最终形成比风俗更为崇高和持久的道德理想。
从19世纪最后三分之一的时期开始,大西洋两岸的“社会疾苦”不仅意味着用更大范围的劳工问题来涵盖此前关心的贫穷,也意味着在劳资冲突之外找到开启社会团结的新基础(Stone,1985;Rodgers,1998:11)。从“社会疾苦”到“社会团结”,虽然是一反一正,但整体性的社会观念却相当一致。当这样的道德焦虑从改良人士向社会中层蔓延的时候,首先被质疑的自由派并没有放弃个人德性(Collini,etal., 1983: 18-20)的念头,反而成为最先成就各种社会建设的旗手(Danbom,1987;Lasch-Quinn,1993;Flanagan,2007:9)。在社会学的理论史上,从托克维尔到涂尔干的时段见证了各种自由主义改良工程学的高峰(Drolet,2003),但也因此否定了此前“社会疾苦”中包含的极其强烈的整体社会的色彩,换言之,就是降低了寻找新的社会概念与“社会的科学”的冲动。我们在下一节将进一步叙述的在工业时代的英格兰(伦敦)和美国钢铁区(宾州的匹兹堡)的社会研究,以不同的方式延续和发展了这种社会工程学在田野工作和道德中的想象力(Gusfield,1963;Deleuze,1979;Horne,2001)。
经验与规范的田野:进步主义的调查勒普莱笔下的社会调查很大程度上是在传统的没有大断裂的社区进行,将被直接观察继而描述的对象视为平均类型。这种“深描”和类型之间的关联到了20世纪中期已经非常淡化,但在早期社会研究的田野观察中却很关键。早期社会研究在思想和研究上的一个重要差别是对类型的理解。从19世纪中期到二战前的约100年内,无论是勒普莱对田野个案的细致描摹,还是布斯(Charles Booth)在伦敦的贫困调查,抑或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在涂尔干领导下的社会学“年鉴学派”的田野实践,都在各自的田野实践中对类型的学说充满了兴趣。而对类型的认识是早期社会民族志在产生“代表性”的抽样之外认识整体最重要的知识途径(Desrosières,1998:213)。
这一点在进步主义时代社会调查的早期代表布斯对东伦敦的调查中就可以看出来。布斯将各个街区的劳工阶级分为八个等级,而在其中的每一个类别之下,他又常常分出若干亚类。尽管这些亚类之间的界限在他看来是变动的,但每一个类别的劳工体现出一种类别的情感结构,这就是布斯在每一类别的介绍结尾处所提取的共同之处。我们注意到,尽管强调对数字材料的搜集分类,甚至他也使用诸如“常规的收入”“相对而言的舒适度”(Booth,1903:6)等说法,但布斯极少使用“平均数”来代表任何一种类别或是亚类的劳工在收入、酗酒,以及贫困中的存在。
在布斯的调查中,众人眼中的贫困人口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被视为一种亟待纠正的社会罪恶,他显得过于冷静的修辞多少延续了勒普莱对制造者作为正常的劳动者的观察。但在布斯的时代,这种源于道德统计学的改良是站在某种临界点上的:它或者将某一种社会集群的习惯自然化,事实上支持类型化和分类作为社会的基本形态(Cole,2000:12),或者在发生矛盾的社会集群面前再度找到中间环节去将不同的习惯连接成整体理想的一部分(Rodgers,1987:179)。
改良与科学的关系是社会学史家重看这段时间深入到城市、工厂、田舍、教堂,以及各种法律不入之地的田野工作的基本视角之一。混合了社会研究和改良意识的进步主义社会研究从贫困开始扩展至大工业下的劳工问题。在此转向之后,早期社会研究的田野工作也将重点转向了导致贫困的机制,工资、工会和工人的族群问题开始越来越受到工业民族志作者的重视。针对劳工问题的新的田野工作不仅仅推进了此前对贫穷的调查工作,也启发了社会研究此后对工业社会中人的自然的思考。在20世纪的前十年,这种承前启后的劳工问题亦成为不同的社会研究交流的重要议题。
当社会学“年鉴学派”的代表人物哈布瓦赫运用家庭预算来调查法国工人家庭的生计和工人意识的时候,大西洋对面的美国宾州也开始了类似的工人调查。1908年,拜茵顿(Margaret F.Byington)前往阿勒格尼县(Allegheny County)的侯姆斯泰德区(Homestead borough)进行田野工作。同样是从工人家庭的账簿着手,拜茵顿对这个著名的钢铁工业区的90户工人家庭进行了深入访谈并了解了这些家庭从1907年10月1日到1908年4月1日的支出状况。与被访者对家庭财务的估计相比,拜茵顿更为看重可以获得的家庭财务的记录。她的民族志再现了钢铁工人家庭“经济生活”的情境:一个家庭每周的支出,以及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家庭主妇如何决定哪些是必需品,哪些需要优先购买(Byington,1910:44-45、60、82、84);在不同的收入等级内,一个家庭每周平均花多少钱在食物上面,花多少钱在房租上面;在家庭收入增加的时候,用于食物的支出是怎么变化的(Byington,1910:67)。
很有意思的是,在进行田野工作的时候,拜茵顿就已经知道了在炼钢区进行了普查,也就是说,她也的确知道自己民族志描写的这90户家庭的家计生活在代表性上的偏误。这个偏误的确也被匹兹堡调查计划的主持人克罗格在前言中直言不讳地指出了。但拜茵顿的理解是,如果这90户家庭在族群、智力水平和收入等条件上相当于普查的一个合格样本,那么自己的田野工作也可以说是普查的一个微缩。
问题是,如果只是在田野观察和描述中表达这个理想,她本来就有更为便捷的普查性材料可以使用,但拜茵顿没有这样做。在她看来,如果这些家庭包含了家计生活的重要元素,那么对其进行细致的田野观察和描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类型化工作)同样也能揭示特定的消费样式。拜茵顿在全书中常常使用的“正常类型”这个词只是在表面上体现了“凯特勒式”的理想。她的类型化工作的焦点是类别的交互,以及深入描写达到某种收入或支出水平的家庭是如何度日的。在对开支数量进行田野观察之后,拜茵顿对这90户家庭按照族群、技术熟练程度和收入档次进行了不完全的交叉分类。其中,族群和平均消费量(即平均每天的支出是多少美元)的交叉是她对工人建立分类尤为倚重的办法。不过,在开展调查的时候,侯姆斯泰德区正处在经济萧条中,拜茵顿很清楚地意识到,对收入一定的家庭的来说,详细分析这些家庭的支出细节会降低经济萧条对认识一个家庭生计带来的干扰。正是在对家计的详细分析中,拜茵顿(Byington,1910:192)类型化的问题从被研究的家庭是不是能代表钢铁工人群体的问题,变成了什么是特定收入的工人家庭的典型支出样式。在她民族志的第十章,拜茵顿就利用之前对家计观察所得到的材料描述了家庭平均日收入在1.65美元的家庭是如何在侯姆斯泰德生活的。
进步主义调查部分实现了从社会调查到社区研究的变化,这一点并不特别引人关注。更为社会学史研究者倾心的是进步主义时代的社会观察和田野工作如何表达了工业化浪潮下的道德关切。在拜茵顿的田野工作中,基于描写支出模式而建立的工人家庭类型和对劳工生活情境的关注都悉数体现出来,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那么清楚。拜茵顿在书中的道德关心,一方面是钢铁工人内部的不满和不平衡,特别是针对熟练工人的怨言,另一方面,这一工业民族志仍然倾向于将看到的“工人”问题与公民政治的失败和漏洞关联起来(Byington,1910:22、27、29、175)。这多少朴实地呼应了美国政治经济学内部,特别是“威斯康星学派”的旧制度经济学派对道德干预的支持。
这种倾向更为强烈地体现在和拜茵顿一样来到匹兹堡做钢铁工人调查的费齐(John A.Fitch)身上。身为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的学生,有着更强的社会科学背景的费齐在深入阿莱格尼县对钢铁工人进行调查的时候就已经对进步主义时代的改良运动有了详细的了解。费齐在有7万多位钢铁工人的阿莱格尼共进行了10个月的调查,其中大部分时间花在了匹兹堡(8个月,余下的2个月的田野则是在拜茵顿写民族志的侯姆斯泰德)(Fitch,[1910]1989:9)。无论是费齐自己还是20世纪晚期关注他的学者,都觉得这一民族志的特别之处在于超越了劳工与劳资关系的框架。费齐自己为这个研究计划所准备的题目在主题的范围方面都远远超出我们今天看到的关于阿莱格尼县的工业民族志,这部分是因为它想在“劳动者”这个框架之外看待工人的人生。而这种从“工人”到“工作之人”的转变,仍然影响着20世纪80年代来到美国东部工业区的民族志作者。后世的劳工史学者认为费齐的这个工业民族志并不只是在劳工问题上有贡献,也直指当时美国民主制度的核心问题。
但被费齐超越的劳工问题仍占据了这本民族志极大的篇幅。在描述“劳工问题”的时候,和拜茵顿一样,费齐也大量运用了均值来描述典型的钢铁工人的生活状况,但他对使用均值来表述典型类型的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谨慎(Fitch,[1910]1989:162)。费齐很明白均值在阿莱格尼的田野观察中会发生干扰的原因之一是熟练工人的分布及不均问题(Fitch,[1910]1989:164)。技术型的、半技术型的和纯粹体力型的工人之间的差别,以及对技术型工人的不满在拜茵顿的民族志中呈现得相当明显。而在费齐(Fitch,[1910]1989:9、154)的田野观察中,六成钢铁工人都属于非技术型工人,这些人按日领取工资。费齐(Fitch,[1910]1989:157)发现,在剩下的四成工人中,只有掌握技术的半技术型工人才总能在钢铁业找到工作,真正的技术型工人不是如此。换句话说,这些半技术型的工人比技术型的工人和体力工人都更接近于“典型”的钢铁业工人。
当费齐以细致的记录来描述和他有过长时间交谈的工人(该书第二章的内容)时,他对工人群体的分类迅速超出了技术带来的差异。除了显著的族群差别之外,在他的笔下能代表阿莱格尼钢铁工人的典型类别被称为“干八小时的”“干十二小时的”“干工会的” “入教的”,等等(Fitch,[1910]1989:21、98)。在19世纪末和进步主义时代的田野工作中,无论是我们之前论述过的勒普莱、英国的贫困研究者,还是社会学“年鉴学派”的哈布瓦赫等人,调查者无不是依赖存在于研究对象之间的生活关系来获得基本的材料,从而对农民、工人或穷人的生活类型化。这一点在匹兹堡调查中被延续下来。但费齐注意到,无论是此前的经典社会学民族志,还是他在这一地区的同行,即使是和自己调查同样对象的拜茵顿,都没有在民族志中呈现工人的声音。因此,费齐像人类学家或传记学家那样,把和他进行了长时间交谈的工人(他眼中的典型的工人)的生平,这些人在他目力所见的生活状况,以及这些工人言谈中表达的意见汇集起来(Fitch,[1910]1989:11页以下)。
1912年出版的《匹兹堡经济调查》同为匹兹堡调查计划的一部分,作者霍尔德索斯(J. T.Holdsorth)在进入田野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所谓的社会调查已经成为从政府到社会组织都在进行的事业了。但作者更加明白,自己进入匹兹堡的目的是寻找一个“好城市”的方案和一个使匹兹堡成为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美国城市的方案(Holdsorth,1912:6)。和拜茵顿一样,霍尔德索斯在类型化的工作中同样以美国劳工部的年度报告作为构造“典型的工人家庭”的起点,但这种类型化的焦点并非工人家庭的支出,而是其工作和无事可做的时间比率。类似这样用均值来表达“典型”的用法在整个田野工作的报告中是非常少见的。更多的时候,类型化的做法在霍氏的田野观察中是以影像的方式呈现的,我们找不到如拜茵顿处理家计那样的描述过程。在霍氏的民族志中有许许多多不同类型的数字,但几乎没有一处像拜茵顿和费齐的民族志那样将其聚集在特定的关注点上。
在民族志背后的道德意识方面,霍尔德索斯和布斯一样,都将城市生活(伦敦和匹兹堡)视为其田野工作的最终归宿,但各自的田野手法差别很大,如上文所说,布斯将贫困人口分为八种类别的做法同时也是将城市空间进行分隔的办法。将由此得到的伦敦各区的贫困率进行对比,一方面会发现各种类别的贫困人口在空间分布上的差别,另一方面也发现了各区在贫困人口比率上的彼此差别,以及和城市总体的差别。但霍氏的手法不是对人群分类和空间分区的交互,而是将田野观察中的经济问题放回城市这个总体情境,然后讨论每一个经济问题“对城市影响的好与坏”。匹兹堡作为整体,在霍尔德索斯那里不是与每一个空间分区进行比较(布斯的方法),而是和其他在工业和商业关系中形成竞争的城市比较。例如,不同城市对同一工作的工资,以及同种工作所挣的1美元在不同城市的购买力的对比(Holdsorth,1912:8-13)。在这本民族志的每一个章节中,霍尔德索斯都呈现了匹兹堡之外的其他城市的进展。他笔下的匹兹堡和充满批判色彩的民族志因而有了很显著的区别。在他看来,良好的城市所需要的恰是公民协作意义上的整合和一种令生活和商业并行不悖的社会建设的原理(Holdsorth,1912:27-28)。
有趣的是,霍尔斯泰德笔下坚持的这种基于城市比较的“发展观”也正是布斯在英格兰的后辈们在继续针对贫困的田野工作中所追求的。在19世纪末的欧洲、美国发生的“举国”特性的政治、市场和民情变化之前,地方性的建构是社会学田野最重要的想象力来源(Hennock,1976,1987)。在布斯之后,罗恩特里(Seebohm Rowntree)在英格兰其他城市(York)针对贫困人口的田野工作产生的重要质疑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异性很难用劳工的行为特征来解释。一个在城市之上的国家反贫困工作呼之欲出。在连续针对城市贫困的田野工作和民族志出现之后,1908年,英国通过了新济贫法,这可以算是反贫困从市政层面上升到国策层面的突出反映。布斯的伦敦调查留给早期社会学民族志的另一个见解是在贫困人口类型和城市空间分区之间建立交互。虽然在他之后的英格兰调查运动中进一步被边缘化,但这一田野工作的见解慢慢演变成对城市内不同空间的敏感。也就是说,你生在何地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是什么样的人,这成为此后以芝加哥为基地的城市民族志的基本理念之一。
结语本文一开篇就指出,发生在社会学民族志之中的两个尚未结束的变化使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一,社会科学和传统的人文学研究在田野中开始融合,使得社会学田野工作一直致力于探索的生平处境对人文类型的知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二,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又再度在叙述——无论是讲故事还是讲道理——的复兴之中并行和融合,这反过来使得社会学民族志的研究者对生平处境——无论是时间结构充盈的生命史还是仪式感层叠的互动结构——的理解更为丰富。
然而,这两种重要的变化促成了社会学田野工作与其他社会研究方式的结合,却没有根本解决社会学民族志最长久的张力之一:田野工作的对象既是最具体的发生,也是最深刻的理论构成。换言之,民族志的困难在于如何让田野对象的生身处境不只是证明理论的主张和概念的思辨,而是去触发最深刻的理论想象力。
因此,社会学民族志写作在捕捉田野对象的个性和寻找理论创造力上都面临挑战。面对这个挑战,过去数十年来,社会学民族志的学者在扩展民族志的时空结构上寻找了一些解决的做法,但本文并没有着力梳理这一线索。在戈夫曼的“田野与互动框架”和威廉斯的“感受力的结构”的启发下,本文重新进入社会学民族志较早、也较为我们少知的奠基时期,即从19世纪后期到一战之前的时期。本文在这一时期所选取的早期社会研究多少在学科史上都已有定论。推动这些定论的基本视角认为,社会调查向更为严格的抽样调查与社区研究的发展是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从充满烟火气的改良道德中自我纯洁的必经之路。
本文重返这些不那么典型的社会学民族志却发现,从农庄(勒普莱)、城市(布斯)到钢厂(匹兹堡工业民族志),早期的社会研究都在寻找类型化的实践中改变了“直接观察”的田野经验(从家庭账簿表到贫困人口类别与空间分区的交互,再到工人类别与族群的交互等),与此同时,早期的民族志写作者也深刻调动了在田野观察背后的情感结构,使得社会学民族志的规范想象力在看似边缘和压抑的社会空间和在反常的风俗之上生成了对集体道德(也就是社会本身)的强烈意识(家父式的传统、贫困的空间属性和劳工问题的人性论)。
社会理论史的作品常常用进步主义和道德统计学等来捕捉这种迸发于最具体经验中的道德图示,但本文对这些理论史作品的简略梳理表明,即使我们承认进步主义的社会和道德脉络下有所谓自由实证论的倾向,英美的早期社会研究与法国、德国在实现方式上仍有重要区别。这些差别也在被总称为“进步主义“的道德想象力中留下重要的区分:英美通过社会工程学的道德努力进入最细致的田野实践,体现为民族志把握城市和工业生活最微观变化的描摹,但这些努力需要进一步和诸如道德统计学这样的同在进步主义时代的田野工作做细致的区分。这样的努力将为我们重返早期社会研究的比较,或者是再次进入一战之后的社会学历史准备足够重要的问题。本文至少表明,将田野经验通过情感结构而触发新的道德想象力的过程用简单的学科演进或范式转移来看待,并不足以让我们理解本文开始提出的社会学民族志的内在紧张。也不能理解为什么社会学民族志的类型化工作在改变社会学的经验感和理论意识中有持久贡献。
社会学的道德想象力总是需要经验透过情感的结构来触发,因此,这种民族志尤其需要在单纯地讲故事(描述或是情境的重建)或讲道理(解释或者是道德阐述)之外具备新的叙述手段。从早期的社会研究开始,在每一个所谓的社会学学派的背后,靠的都不只是关切田野对象的道德同情心,还有一种更为复杂的作者、被研究者和同行(同事)三者之间的同情、同理之心。社会学的民族志需要在作者和他的对象之间,以及不同的田野工作者之间形成同情、同理之心,这是现代学术独特的结构,也因此包容了我们自己的情感与价值。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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