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面临投入大、风险高,国产创新药何时不再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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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尽管国产创新药发展迅猛,但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相比,我国新药研发仍有较大差距,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创新药物还是在国外发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基础上研发出来的。国产创新药何时能脱离“跟跑”的现状成为业内关注的话题。
今年以来,国产创新药发展迅猛,几乎每隔一两个月就有一个新药获批上市。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新药研发仍有较大差距。针对创新药研究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临床研究资源短缺等问题,我国将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和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为新药研发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一直以来,重大疾病患者对抗癌药物可及、药价下降、新药上市的热切期盼从未消减。为满足广大群众迫切用药需求,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和加速国内外抗癌药、创新药上市。在高价原研药与低价仿制药的两难之间,国产创新药被视为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今年以来,几乎每隔一两个月就有一个我国自主研发的新药获批上市,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集中爆发态势。”“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副总师、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凯先表示,尽管国产创新药发展迅猛,但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相比,我国新药研发仍有较大差距,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创新药物还是在国外发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基础上研发出来的。国产创新药何时能脱离“跟跑”的现状成为业内关注的话题。
进口药加速落地
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瑞戈非尼、注射用阿扎胞苷等17种经过谈判的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6%,最高的达到70%。为了让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享受本次国家药品谈判降价的利好新政,北京、江西等省市纷纷按照国家规定,明确了限定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标准和有效期。
以治疗直肠癌的靶向药“西妥昔单抗(爱必妥)”为例,国家谈判前个人年均医药费近24万元,谈判后个人年均医药费约10万元,北京市将其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城镇职工个人年均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2万元左右,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与此同时,境外上市新药在国内加速落地。“近年来,我国对境外上市新药的审批速度明显提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介绍,近10年来,在美国、欧盟、日本上市的新药有415个,这些新药中,已在我国上市或申报的新药有277个,占66.7%。从审批数量看,近5年平均每年批准进口药品临床试验336件,每年递增7%;平均每年批准进口药品上市56件,每年递增16%;从临床审批和上市审批的总时限看,我国新药审批法定时限与发达国家接近。
为了让广大患者尽早用上境外上市新药,从今年4月12日至今,国家药监局针对国内临床需求,科学简化审批流程,加快临床急需的境外上市新药审评审批工作,共批准7个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境外新药上市。比如,预防宫颈癌的九价HPV疫苗、治疗丙肝的第三代产品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片。
尽管进口药来势汹汹,但本土医药企业的创新积极性依然很高。“随着药品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内药品研发创新活力得到积极释放,扶优汰劣的效果正在显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司长王立丰介绍,药品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新药申报占比逐步提升,以化学药为例,2017年创新药注册申请149个品种,其中112个国产品种、37个进口品种,较2016年增长了66%,研发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
新药研发难度大
创新药指含有新结构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主要为国家Ⅰ类新药。据统计,今年数十种获批上市的国产Ⅰ类新药中,没有一个靶点是自主发现的。“靶点是新药研发的基础,我国创新药真要有所突破,就要从靶点的发现做起。”中国科学院院士、四川大学教授魏于全说。
什么是靶点?南京传奇生物科技公司首席科学官范晓虎介绍,药物与体内生物大分子的结合部位即药物靶点。药物作用靶点可以是受体、酶、离子通道、转运体、免疫系统、基因等,其发现和验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就像一把锁,要找到与之匹配的一把钥匙,钥匙只是插进去还不行,还要能旋转,在此基础上合成的小分子化合物才能对疾病有效。”
创新药研发难度之大远不止于此,新药研究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问题也让不少药企望而却步。据业内人士透露,一款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批上市,必须要经过体外,临床前动物,临床Ⅰ、Ⅱ、Ⅲ期等一系列研究,10到15年是很正常的时间,花费至少要10亿美元。
临床研究资源短缺,也是制约我国药品创新发展的重要原因。数据显示,我国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已经超过1万家,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2000多家,但是现在能做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通过认定的只有600多家,能够承担I期临床试验的机构仅有100多家,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医药创新的瓶颈。由于临床机构还承担着大量的医疗任务,如何从中分离出一部分来承担药物临床试验,显得尤为重要。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提出,将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支持临床试验机构和人员开展临床试验。“在医疗机构和医生紧缺的背景下,将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改为备案制,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有助于提高临床试验研究者的积极性,有效缓解医疗和科研的矛盾,保证临床试验质量。”王立丰说。
政策保障要持续
“从长远来看,创新药物的研发能力仍然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丁健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做好新药,光靠企业和科学家不行,良好的政策环境至关重要。
效果最为明显的就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改变。2015年开始实施的为期3年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明确提出,药品研发机构或科研人员取得药品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可以成为持有人。这一政策明确了药品技术的拥有者可以持有批准文号,依法享有药品上市后的市场回报。
以醋酸卡泊芬净、吉非替尼为例,若选择将技术转让给药品生产企业,技术转让费分别为1000万元、5000万元,而上市后年销售额分别为4000万元、1亿元,药品技术拥有者持有批准文号带来的市场回报大大高于技术转让获益。
焦红表示,持有人制度的实施节约了新药创制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研发主体获得市场回报后将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促使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带动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以及就业、消费、税收的增加,使得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据统计,2017年,试点区域新药申报量为734件,同比增长31.5%。其中,化学药品创新药申请334件,同比增长24.2%;创新生物制品申请90件,同比增长109.3%。
为了持续推动新药研发活力,国家药监局日前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拟将试点期限延长至修改完善后的药品管理法施行之日。
王立丰透露,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下一步,国家药监局一方面还将调整进口化学药品注册检验程序,将所有进口化学药品上市前注册检验调整为上市后监督抽样,加快境外新药上市进程;另一方面,还将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和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促使创新者具有合理的预期获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药物研发创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让更多创新成果惠及广大患者。业内专家也表示,近年来,在药审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新药研发进入新时期,创新药正在崛起,相信未来几年,国内创新药格局将会有较大改观。
来源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吉蕾蕾 编辑 | 化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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