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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孕被夫家虐待致死:遭摧残长达半年,赔偿仅5万视人命如草芥

新浪新闻 2021-02-03


11月17日,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对记者说,妹妹方某洋身高1米76,出嫁时有160多斤,去世时只有60多斤。“一直到死至今(对方)没有一个道歉。”

此前,德州禹城市人民法院认定“方某洋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软组织挫伤死亡”,判张某林(方某洋公公)三年有期徒刑,刘某英(方某洋婆婆)两年两个月有期徒刑,张某(方某洋丈夫)缓刑。此后,德州中院二审将该案被发回禹城市法院重审。

记者注意到,据三被告人供述,他们均因方某洋不能受孕而不满。被告人张某林为发泄私愤,多次殴打虐待方某洋,且多次是在酒后,仅案发当日就殴打方某洋达三次;刘某兰多次殴打虐待方某洋,包括冻饿、打脸、用木棍抽打、捅戳被害人脸部、颈部等。

一审程序违法

11月17日,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告诉记者,案件已发回禹州市人民法院重审,将于本月19日开庭。他们坚持被告人有两个罪名——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此外,“受害人母亲没有劳动能力,我们要求被告向受害人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生活费。”

同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案刑事和民事部分均会重新审判。

律师提供的《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该案由山东省禹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林、刘某英和张某涉嫌虐待罪,于2019年5月9日向禹城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因被害人方某洋身体及与方某洋娘家人矛盾纠纷原因,自2018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林、刘某英、张某多次对方某洋实施饿肚子、用木棍抽打方某洋身体,冬天在屋外罚站等虐待行为,且在2019年1月31日多次殴打方某洋,致使其死亡。

图片来自荔枝新闻

该案一审审理期间,程序上出现诸多问题。

律师提供的《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认为,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三原审被告人均系成年人,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原一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诉人杨某的法定诉讼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德州中院据此撤销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裁定书落款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

死者生前曾遭打、冻、饿和禁闭

谢树雷称,方某洋与丈夫张某两人由媒人介绍相识,2016年农历11月18日两人结婚,2018年秋天开始,丈夫张某开始打方某洋。

本案一审判决书

律师张金武提供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林、刘某英、张某经常对共同生活的被害人方某洋以打、冻、饿、禁闭等手段予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并致使被害人方某洋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软组织挫伤死亡。

判决书显示,张某林、刘某英和张某曾对方某洋无法生育不满。

据公公张某林供述,2016年11月18日张某和方某洋结婚,为娶方某洋一共花了13万元。婚后发现方某洋无法怀孕,后因此和方家人发生矛盾。事发当天婆婆刘某英让方某洋干活被拒,其多次殴打方某洋。

方某洋的婆婆刘某英供述,方某洋与张某结婚后发现她行为异常,通过了解获知她有精神方面疾病并无法生育。2018年7月张某去看望方某洋父亲被打,此后刘某兰开始让方某洋饿饭并殴打。判决书引述刘某英的话:“尤其近几个月,其打方某洋的次数比较多……方某洋脸上黑了,是其打的,脸上有抓伤,是其用手掐的。冬天天气变冷了,其还让方某洋在院子里罚站。隔三差五的罚一次,一站就是半个多小时。”

刘某英称,张某林喜欢喝酒,自2018年秋天开始,喝完酒后的张某林经常发泄不满,殴打方某洋,每次下手都不轻。事发当天,张某林也喝了不少酒,当天上午、下午都动手打过方某洋,且用剪子剪掉了方某洋很多头发。不让方某洋吃饭,也是张某林提出来的。

方某洋的丈夫张某供述称,2017年冬天带着方某洋去医院做检查,他们从医生处得知方某洋怀过孕流过产,其和家里人对这件事挺生气。2018年10月份,其不出去打工了,就经常打方某洋,有时一个星期打她一次,有时打两次。“刚开始打方某洋的时候她会反抗,后来经常打骂她了,她也害怕我们了,就不再反抗了,只是说‘别打我了,我听话了’”。

家属期待公平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林为发泄私愤,多次殴打虐待方某洋,且多次是在酒后。仅案发当日就殴打方某洋达三次;刘某兰多次殴打虐待方某洋,其殴打虐待行为不限于冻饿、打脸、用木棍抽打、捅戳被害人脸部、颈部等。

一审判决称:“虽然方某洋一方存在精神障碍、很难受孕及家人存在一定过错等情况,但这些均不能成为刘某英一家殴打虐待方某洋之理由。”

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向记者否认自己的表妹方某洋有精神问题。同时他表示,“希望法院能够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我始终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合理的。”

一审判决认定,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现,决定从轻处罚;各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经调查,被告人张某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适用缓刑。

禹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

德州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后,11月17日,禹城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案子正在审理过程中,“要相信法院和法官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来源:澎湃新闻、荔枝新闻、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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