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GP: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度
审计说:关注审计,关注审计说!
LP和GP的合作相当于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将LP的资金实力与GP的投资能力实现高效的结合。
审计说
创业公司一般采用合伙制,其实风险投资公司也是一种合伙制度,且是投资里特有的LP和GP有限合伙制度。
LP和GP有限合伙制度的出现是风险投资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从制度和机制上,让风险投资这个新生事物能够有组织、有规律地运营,保障了资金的供给,类似现代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让有经验的GP来管理风险、投资基金。
下面我们详细介绍LP和GP是如何合伙的,对风险投资的商业模式做一分析。
在风险投资公司里,LP是指limited partner,即有限合伙人,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资金,是出资人;GP是指general partner,即普通合伙人,负责运营、管理基金的,具体讲包括寻找投资机会、管理投资组合公司、设计和实施退出方案等。简单讲,LP和GP的合作相当于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将LP的资金实力与GP的投资能力实现高效的结合。
那是不是一个基金所有的钱都是LP出的呢?一般不是。GP也要在基金中出资,出资比例约为1%左右,相当于一种象征性的承诺出资。
比如:一个10亿人民币的基金,GP也就是基金合伙人团队要至少出资1000万人民币,这也是显示GP实力的一种门槛,相当于你有管好10个亿基金的能力,能将10个亿赚回3倍、5倍甚至10倍,作为GP你自己也得有实力,出资1000万就是一种象征性的考验。
GP和LP之间的这种出资比例也体现了两者之间的一种博弈能力和谈判地位。有丰富投资经验、有众多成功投资案例的GP谈判能力强些,出资比例较低,一般1%;但是如果是缺少经验、资源、案例的GP,谈判能力低,出资比例就会相应上调,到2%,甚至有的会到5%左右。
那么,担任LP和GP的都是哪些身份的人或者机构呢?
LP是负责出资的,毫无疑问,应该资金实力雄厚。
我们在“中美两国风险投资有多少年差异”的课里提到,养老金的进入是美国风险投资规模得以历史性突破的原因,提供美国VC行业将近一半的资金。
除了养老金,美国LP最大的投资者是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这些机构为VC提供了约18%的资本;
接下来是捐赠和基金,主要由私立大学和慈善机构组成,提供了行业约17%的资本。
接下来的重要资本是个人和家族,贡献了行业11%左右的资本。比如我之前接触过的香奈儿家族的基金。
最后,企业作为出资方为行业提供了约9%左右的资本。
在美国的LP体系里,以机构为主,大多数LP也往往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了解风险投资的高风险、长周期特征,大多数很有耐心。风险投资对LP来讲,是其做资产配置的一种,也相当于分散风险、获取高收益。
除了机构或者个人直接出资做LP,还有一种金融中介叫做FOF(Fund of Funds),通常被翻译为“基金中的基金”,也有翻译成母基金的。FOF的专业性就在于,一些机构不太清楚哪些GP能提供高回报,所以FOF是帮助真正出资的机构来寻找优秀的GP的。
国内的美元基金LP和美国类似,有很多美国的LP投资中国,就是看好中国的机会和巨大的市场,比如IDG、红杉等的美元LP基本上都是海外机构。中国市场还存在大量的人民币基金,这些人民币基金的LP组成相对来讲没有美国的LP时间长、行业经验足,但是过去十年也取得了不少进展,投资达晨、深创投的人民币LP也获得了高额回报。人民币LP的组成包括政府引导基金、企业出资、高净值个人、金融机构等,相对来讲,机构出资比例没有美国高,能够忍受的投资期限也相对比美元基金短。
我之前在淡马锡VC祥峰投资工作时,基金一开始的资本就都是淡马锡一个LP提供的。除了做直接投资,我们还将5%-10%左右的资本用来投其他基金,相当于是FOF,比如之前我们投过九鼎和中信资本的美元基金。
GP,也就是基金的管理合伙人,主要负责基金的募投管退,就是募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需要找到LP为基金出资,需要专业的投资经验,不断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帮助被投公司成长,直到整个基金最后退出。
LP和GP之间是一种有限合伙制度,会签订专门的合伙协议,英文简称是LPA,全称是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翻译成中文是有限合伙协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
第一:基金规模,比如计划募集一个1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这是规模。一般来讲,LP会分批将所承诺资本注入,因为GP不可能一下子将钱投完,所以分几批注资。通常,GP会在达到一定限额宣布完成first closing,比如融到6亿元人民币的时候,这时候就可以开始进行投资了。
第二:基金的存续期。也就是,基金在多长时间内退出,将本金和回报返给LP。一般来讲美元基金的存续期是10年,人民币是5-7年。因为投资项目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退出,GP要控制好投资节奏,一般在一半时长存续期时完成投资,这个时期也称作是投资期,之后不会再投资新案子,只会对现有项目进行后续投资和管理。
比如,美元基金一般在5年左右完成投资,人民币基金一般在3年左右完成投资。当一个基金的投资期快结束时,GP通常会开始融下一个新的基金,保证一直有新项目投资。
第三:投资方向和策略,一般来讲,有些LP是对投资方向有限制的,比如不投资能源相关,比如只想投资IT或者医疗,会对GP的方向进行约定,当然,这也是GP和LP共同商定的结果。
第四:GP的收益约定。GP的收入来自两个部分。
一部分收入来自每年的管理费,一般是整个基金的2%左右,比如10亿的基金,每年的管理费就有2000万,管理费一般用来支付GP公司的运营、人员工资、项目尽调费用等日常开支和奖金。所以实际上,如果是10亿的基金,5年存续期,每年2000万管理费,实际上能真正用来投资的资本是9亿。
另一部分收入来自carry,全称是carried interest,中文翻译为附带收益,通常GP会分到20%的carry。举例来讲,如果一个10亿人民币的基金,到退出时收益25个亿,净收益就是25-10=15亿,这15亿中的20%也就是3亿是可以归GP的,剩下的80%也就是12亿归LP。
第五:对GP投资和个人的限制。比如,基金管理上,每家公司的投资规模不能超过总基金的30%,否则,很难体现分散风险的特征。另外,对GP个人的限制也会比较强。因为投资是很个性化的事情,投资的好坏主要取决于GP团队,所以LPA有限合伙协议中会有专门的Keyman条款,规定关键的人是谁,这些人是否全职在这家基金,存续期内不能离职,合伙人数量限制等。
我之前担任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基金的专家评审,专门对产业基金的设立、管理、合伙协议进行管理,有经验的LP会对GP通过限制性条款的约束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护自身利益。
LP作为资金实力雄厚的投资方,为什么不自己投资,需要找GP来管理基金呢?
回到我们开头讨论的问题,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投资是非常专业、高风险的工作,LP将自己的资金交给有成功投资经验、有优秀退出案例的GP,是为了保证获得更靠谱的高额回报。
当然,风险投资也只是LP资产配置分散风险的一种方式,LP也会投资二级市场、房地产、债券等。还有一点,现在的LP都希望通过投资GP来进行跟投,这些有时也会加到合伙协议LPA中。如果看到感兴趣的项目,LP会直接出资投资,称作“和GP跟投”,用互联网的话来说,这就是获客渠道,通过GP的专业触角,LP能够接触到优秀的项目,进行直接投资。
投资中的GP和LP制度不仅是从事或者希望从事投资行业的人应该了解的,其实创业者也应该了解。我们在“什么样的投资人不能找”里,特意提到要关注基金的LP也就是出资人,如果出资人是希望短期就有回报的、比较没有耐心的LP,尤其是一些人民币的LP,这些LP会给GP压力,进而影响被投项目,所以创业者对拿了这些LP资金的投资机构也要谨慎。
LP和GP间的合伙协议反映了双方能力的一种互相博弈,如果GP强势,管理费和carry就可以多要,比如A16Z的carry就能分到30%;反过来,如果GP弱势,管理费和carry就会比行业标准低,甚至有些项目的决策LP也会参与。
加财会税审交流群&撩小编
小编微信ID:audittalk
往期精彩回顾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