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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 | 高检院侦监厅张晓津副厅长一行到朝阳院调研指导工作

张龙、王星 朝阳检察 2018-11-05


近日,高检院侦监厅副厅长张晓津、侦监厅办公室主任张萍等一行到朝阳院,针对司法改革后审查逮捕诉讼化、案件繁简分流、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市院审查逮捕部副主任彭天广,侦查监督部检察官郭富选,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伟,审查逮捕部、侦查监督部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检察官参加了此次调研。



张晓津副厅长一行现场视察了我院审查逮捕部、侦查监督部办公场所,详细询问了检察官案件办理的具体情况,并对部分检察官办案副卷进行查阅,了解审查逮捕案件的办案程序。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霞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伟

在调研座谈会上,孙伟副检察长汇报了我院司法改革后内设机构优化配置和部门基本情况,详细介绍了审查逮捕部、侦查监督部在司法改革后办案方式的转变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同时也提出了当前开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并表示未来仍要紧紧围绕服务首都发展大局、围绕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以高度责任心完成好各项工作。


▲高检院侦监厅副厅长张晓津


张晓津副厅长对我院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四方面要求:


1

推进案件办理电子化、科技化进程。办案过程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尝试开展远程提讯等工作,从而使检察官更多的时间专注于证据分析、复核以及法律适用分析,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2

做好捕后不起诉、捕后判无罪案件的总结反思工作。逐步完善捕后不诉和捕后无罪案件协同复查评价机制,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坚持问题导向,最终形成指导意见起到示范警示作用。

3

健全完善捕诉衔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作战。对审查批准逮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跨部门会商,减少不必要的捕诉争议;对监督移送、监督立案等案件统一证据标准、法律适用,注重维护检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

重点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做好监督移送、监督立案案件审查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与环境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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