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 | 朝检君教你识破租房诈骗“三步曲”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即将来临,广大学子就要从象牙塔步入社会,开始真正的北漂生活,而摆在它们面前仅次于论文答辩与求职应聘之外的另一难题或许是租房子,找到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价格亲民的房子着实费时、费心、费力。当前房屋租赁市场鱼龙混杂、中介人员良莠不齐,一不小心就可能落入租房诈骗的陷阱。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多起以出租房屋为名进行诈骗的案件,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下面,朝检君为大家揭露此类骗子的丑恶面目,拆穿其诈骗伎俩,希望大家绷紧神经,谨防上当受骗。
匹配虚假房源
此类案件嫌疑人多为黑中介、正规中介公司离职人员,他们通过“58同城”、“闲鱼”等网络平台获取租客求租信息,再利用其掌握的房源信息,按需匹配,引诱求租者上钩。然而,这些所谓匹配房源早已出租、出售,根本不是待租房屋。例如,吴某某曾经是某正规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因其经常带一些陌生人在出租房里住,影响其他租客休息,屡遭租客投诉,已被老板解雇,但其在之前的工作微信群里仍然能随时知悉相关房源信息,并且,基于房屋中介行业的陋习—“谁有客户谁就可以带人看房”,吴某某仍然可以拿到房屋钥匙。利用这一“职务便利”,吴某某在网上物色租客,谎称自己有便宜房源,开始诱骗无辜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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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房东身份
通常,嫌疑人虚构身份,冒充上述房源的房东或二房东,以直租或者转租的名义带租客看房,并提供早已备好的虚假身份证件骗取租客信任,再以较低租金或者不收中介费为诱饵吸引租客形成确定的签约意向。例如,因嫌疑人没带身份证也没有房东信息,被害人范女士初次与嫌疑人约见时并未确定签约意向,第二次约见时,嫌疑人准备了伪造的身份证件和与房东签的合同,范女士看了觉得没问题,才签了合同、转了房租。其实,面对有备而来的骗术,受害人往往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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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虚假合同
租房诈骗中,嫌疑人提供的租赁合同多为网上下载的格式模板,并无正规房屋租赁公司的盖章。签订合同时,嫌疑人多使用化名,甚至趁租客不备,对待租房屋“偷换概念”,如合同上标注租赁房屋为1101,而实际带领租客相看的房屋为1107。支付完租金后,嫌疑人另给租客一把假钥匙,并将联系方式拉黑,自此人间蒸发。
朝检君提示
目前,一线城市房屋租赁市场蓬勃发展,有关部门对房屋租赁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房屋租赁信息流通不畅,求租者应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规中介公司门店求租,避免个人私下签约、微信转账等安全风险较高的求租方式。
文 | 董贞贞
编辑 | 小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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