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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案例、辨黑恶、促长效】扫黑除恶“治本收官”系列宣传之“欺行霸市”

朝阳检察 2021-04-27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之年,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要求要因时制宜谋划好疫情防控背景下扫黑除恶制胜之策,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加快推进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收官之年专项斗争取得全胜。朝检君结合典型案例,以常见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形为抓手,帮助社会公众准确认识黑恶犯罪,旨在保护群众权益,并借助群众之力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真正做到治本、长效。







关键词:

恶势力、软暴力、保护伞、市霸、行霸









典型案例

在汉东省京州市有一个大型农贸市场,市场的负责人名叫丁老三,其手下养了亲信、打手十余人。2015年至2017年间,丁老三借市场体制改革之名,私自设定市场准入标准、提高管理收费、控制市场菜价,迫使原本在该市场经营的商户退出,然后安排自己的亲信投入经营,并强迫所有商户从特定的批发商处进货。若丁老三及下属发现商户有私自进货的行为,则通过断水断电、停业整顿、强制退出等方式对商户进行惩罚。该农贸市场长期笼罩在丁老三势力的淫威下,几乎成了丁老三个人的自留地。经查,丁老三在欺凌他人时经常高喊“我姐夫是某局局长!”。



























案例情形:“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案例中丁老三等人的“恶势力”团伙具有以下特征:






1、人员数量在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纠集者,是指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违法犯罪分子。很明显,案例中的纠集者是丁老三等人。


2、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丁老三团伙于2年内,在大型农贸市场持续实施强迫交易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违法犯罪行为。丁老三团伙的犯罪手段包括暴力和软暴力。该团伙的主要犯罪手段是控制市场,强买强卖,强迫商户从其提供的供应商处进货,随意提高管理费并恶意抬高物价,并强迫不服从管理的商户退出市场,在其中既有强制搬离等直接的暴力手段,还有断水断电、迫使商户停业等软暴力手段。


3、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丁老三团伙长期在农贸市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市场内商户造成了长期的、恶劣的影响,并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另外由于该市场规模较大,周围大面积的社区居民都依赖该市场生活,丁老三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满足更高的法定要求,但丁老三团伙在组织规模、人员架构、经济实力等方面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5、丁老三“恶势力团伙”存在“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的行为。丁老三在市场逐渐发展壮大、长期违法犯罪无人敢查,正是“归功于”其姐夫某局局长的包庇纵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文 | 程涛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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