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健康素养知识 促健康创建”微信有奖问答项目开发的招标公告(重招)
为提升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营造良好健康宣传氛围,助力创建健康促进区,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活动相关要求,我中心拟开展一期“提健康素养,促健康创建”主题活动,包括健康科普知识微信有奖问答活动、系列健康科普文章推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我中心于8月17日发布第一次招标信息,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重招,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公司在2021年9月14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9月18日17时00分止,提供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盖章密封,通过快递、邮寄等方式递交至我中心三楼综合业务管理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96号三楼综合业务管理科)。
一、招标项目
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健康素养,促健康创建”活动项目(重招)。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明细需求
本招标项目需求请见附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单项价钱或总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的数量为2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8.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有页码。
五、投标文件组成
1.封面(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2.报价文件:此项目报价单以附件中的表格为基础拟定,单项价钱和总报价均不得超过限价,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
3.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售后及送货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
9.提供过往开展的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项目方案、完工报告等),供评审参考。
10. 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备注:上述资料全部采用A4纸规格,按顺序编排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复印件必须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其他
1.本次项目需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包含项目开发服务费、奖品费、奖品发放手续费、税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若中标供应商对项目中的单项内容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将录用第二顺位供应商,以此类推;
3.请留意详细要求,我单位将根据服务、质量和报价综合评定,确认中标供应商;
4.做好验收记录表,统一收集后将作为付款依据,如发现有质量问题,需及时处理;
5.本次项目合同有效期:签订日期起为期3个月。
6.经市场调研,此次招标项目金额上限为76200元。
7.项目要求招标结束后尽快完成,这将在评分中的“质量服务承诺与响应”中着重评分。
8.中心管委会评标后出具评审报告,并按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两位中标候选供应商。若中标供应商对项目内容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将录用第二顺位供应商。中标单位如果弃标,该公司和法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本中心不再接受该公司和该法人名下所有公司的投标。
联系人: 廖小姐 叶先生
电 话:34139808 84228221
地 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696号
附件: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健康素养 促健康创建”活动项目需求。
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健康素养 促健康创建”活动项目需求
一、项目说明
为提升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营造良好健康宣传氛围,助力创建健康促进区,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活动相关要求,我中心拟开展一期“提健康素养,促健康创建”有奖问答活动。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二)服务要求
1.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中标方按照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开展2期合共10场相关主题的有奖问答活动。
2.中标方要确保采购人微信公众平台的账号安全,不得将密码或相关内容告知第三方。
(三)服务内容
三、考核标准
活动结束后,开展项目考核,考核满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100%的款项,考核一般支付80%款项,考核不满意支付50%款项。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