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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地与香港法院互认婚姻家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生效

中山侨刊 2022-04-26






《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和相关的婚姻家事安排2月15日正式生效,两地法院可以相互承认和强制执行对方就该安排涵盖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香港律政司表示,新机制免除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在内地和香港法院分别提出诉讼,节省时间和费用,也减轻其精神压力,让他们可以方便、适时获得司法济助,更有效保障他们的权利。

两地法院从2月15日开始在《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涵盖的案件所作的判决,以及内地民政部门同日起发出的离婚证,都适用于新机制。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2月1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婚姻家庭案件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网上研讨会致辞。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香港与内地在“一国两制”下建立行之有效的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婚姻家事安排》在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方面立下新里程碑,是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的又一创新实践。

郑若骅说,在这个新机制之前,两地跨境婚姻诉讼的当事人取得一地法院的判决后,如果判决的另一方不履行又身处另一地的话,往往只能在内地或香港重新提出相关诉讼,无可避免拖慢了获得司法济助的时间。新机制落实后,当事人不再需要就同一争议在内地和香港的法院分别提出诉讼,为他们节省时间和费用,尤其是可以减轻跨境家庭和子女的精神压力,让他们适时获得有效的司法济助。


突破点:跨境婚姻子女管养

郑若骅表示,婚姻家事安排的突破点,是涵盖香港法院对跨境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子女的管养命令。当儿童被不当地迁移到或扣留在内地,获得香港法院在2月15日或之后作出相关管养命令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婚姻家事安排及相关内地法律,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强制执行香港法院的管养命令,寻求将该子女交还或交付香港。

郑若骅表示,连同婚姻家事安排,两地一共签订了九份民商事司法协作安排,其中八项已生效。未来工作是争取早日实施2019年1月签定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香港本地立法建议的公众咨询已经于1月完成,一共收到14份意见书,总体是支持落实民商事判决安排。律政司会争取在今年第二季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配合婚姻家事安排,将实现两地民商事判决司法协助的基本全覆盖,为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探讨大湾区内互认调解协议 

郑若骅还表示,与诉讼相比,调解往往在解决家事纠纷方面能达到更有效而更友好的结果,调解协议能令各方更满意和更能遵守协议条款,并能节省诉讼时间和费用。在去年12月的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上,通过了统一的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和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促进大湾区调解员专业发展。律政司建议适时研究,鼓励并推广在大湾区内以调解处理跨境婚姻家庭纠纷。在未来,甚至可以在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探讨研究在大湾区内相互执行调解协议的可行性。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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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侨刊社编辑部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编辑:郑智一
责编:杨玉坚编审:梁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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