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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中办最新明确→

惠州党建
2024-10-2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如何明确规定组织处置的概念和方式?


组织处置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有何关系?


这四个问题的答案
就在文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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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

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


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


要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及时、严肃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要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


要搞好制度衔接,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


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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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惠州市委组织部、新华社、央视新闻

编辑 | 张雅婷

校对 | 李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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