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呢?工资怎么算?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招聘季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会约定一个试用期!
职场新人都了解“试用期”吗?
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呢?工资怎么算?
快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包含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包含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的形式也不必是书面形式。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通知,期限较短,形式不限,体现了试用期的灵活性,同时又不是随时通知解除,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及时作出安排。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用人单位应该何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当同时为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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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