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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一周热点新闻回顾07.11—07.17

2016-07-17 鄂尔多斯日报

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我市部分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决定 听取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情况

7月15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我市部分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决定,听取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汇报。


市委书记白玉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牛俊雁,市委常委李逢春、苏建荣、王峰、赵明广、于新芳、刘瑞杰、尚志强、张占林、孙奎远出席会议。龚毅、王建国等市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监督处处长张权印宣布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我市部分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决定:孙奎远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委委员、常委;秦明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委员、常委职务。

会议听取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组成方案》,原则同意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召开第四次党代会是全市广大党员、各族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鄂尔多斯转型发展、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筹备领导小组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程序关、纪律关、作风关,选好市党代表,起草好市委、市纪委工作报告,确保选好班子、绘好蓝图。要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按照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坚持警示在前,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抓好舆论宣传,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凝聚力量,确保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温都苏)

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7月13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党校工作汇报,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事宜。

市委书记白玉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牛俊雁,市委常委会委员李逢春、苏建荣、王峰、赵文亮、于新芳、刘瑞杰、尚志强、张占林出席会议。龚毅、王建国等市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定、坚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履行各自职能,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党校坚守政治信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突出主业主课,学校建设、干部培训、科研等各项工作走在了前列。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取得更大工作成效。要坚持正确方向,进一步强化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集中精力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力量,认真开展立法工作,推动法治鄂尔多斯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和人民代表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和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后续管理、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创新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理念、方式、手段和措施,切实加强旗乡两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会议强调,市政协党组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弘扬鄂尔多斯正能量,着力营造奋发向上、奋斗作为的社会氛围和团结和谐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发挥政协人才和平台优势,动员全市各族各界进一步坚定信心,全面投身到鄂尔多斯创新创业、转型发展的事业中。要充分发挥政协外联广泛、朋友众多的优势,在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推动鄂尔多斯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方面聚智、聚力、聚项目。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凝聚发展力量。要进一步加强政协班子和政协委员能力建设,努力为全市创新创业、转型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校要把党校姓党全面贯穿党校工作始终,紧紧抓住主业主课,扎实做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断提升科研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和党校作风建设,为推动鄂尔多斯凝心聚力、转型发展、创新创业、再铸辉煌培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忠诚干净的干部队伍。市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努力建设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党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鄂尔多斯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试行)》。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温都苏)

拟推荐全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名单出炉

按照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做好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推荐和往届自治区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五届自治区文明村镇推荐和往届自治区文明村镇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全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评选推荐活动。在自愿申报、组织测评、逐级推荐、媒体公示的基础上,市文明委提出拟推荐名单,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公示期为2016年7月13日—7月15日,共3天。

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单位吧!

准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2人

据准旗教育局官网消息,准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2人

具体如下: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5名:农学2名、畜牧1名、化工1名、财会1名。

初中教师37名语文3名(支教人员1名)、数学4名(支教人员1名)、英语4名(支教人员1名)、音乐3名(支教人员1名)、足球3名(支教人员1名)、篮球1名、排球1名、物理4名(支教人员1名)、化学3名(支教人员1名)、生物3名(支教人员1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4名(支教人员1名)。

小学教师75名:语文24名(支教人员5名)、数学13名(支教人员3名)、英语5名(支教人员1名)、蒙语2名、音乐4名(支教人员1名)、足球4名(支教人员1名)、篮球1名、田径2名、美术2名、计算机3名(支教人员1名)、中师及小教大专15名。

幼师65名:汉幼师52名、蒙幼师13名。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七个步骤进行。

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准格尔旗教体局官网,点击【2016年准格尔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前三天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上午8:30至2016年7月20日下午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21日下午18:00

各岗位招聘条件资格为:

1.幼儿教师

(1)汉授幼儿教师。

①准旗户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旗户籍)且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以上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户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旗户籍)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艺术类(只指美术、音乐、舞蹈三个专业)专业毕业学历,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③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6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

(2)蒙授幼儿教师。

应聘者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以上院校蒙语授课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小学教师

(1)准旗户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且专业对口,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准旗户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3)在准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的支教大学生,且专业对口。

(4)符合鄂府办函〔2016〕13号文件的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

(5)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6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

(6)蒙语教师应聘者具有鄂尔多斯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蒙语授课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初中教师

(1)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①准旗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年龄为 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外户籍应聘者本科学历必须是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在准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的支教大学生,且专业对口。

(3)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6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

4.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

(1)准旗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年龄为 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旗外户籍应聘者本科学历必须是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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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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