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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对春节期间爆竹燃放时间和地点有要求→


关于春节期间引导和规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全体市民度过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文明城市形象,现将春节期间引导和规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广大市民应当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外文明燃放。为维护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倡导市民在集中燃放点进行燃放,居民小区内在物业公司指定的燃放点进行燃放。二、全区在城区范围内布局了6个集中燃放点,分别在乌兰木伦湖区广场、中轴线休闲广场、育英一品小区前广场、北区记忆中的家园、康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南广场、区人民政府南广场,并由专人现场指导安全燃放,充分满足市民需求。三、为保障节假日老人、儿童、孕妇休息,一般在以下时间段进行燃放:除夕和正月初一不限时。正月初二至初七、元宵节在每日早8时至晚10时燃放,其他时间段原则上不再燃放。    四、提醒市民到有烟花爆竹许可证的商铺和集中销售点进行购买,并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五、各街道、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烟花爆竹燃放指导和管理。六、广大市民如发现未按燃放地点和时间进行燃放,造成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等行为,可通过“多多评·码上生活”社区智能综合服务平台“随手拍”功能和居民、商户户外码进行监督和反映。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康巴什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六个集中燃放点



乌兰木伦湖区广场


中轴线休闲广场


育英一品小区前广场


北区记忆中的家园


康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南广场


区人民政府南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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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源:康巴什发布

编辑:吴君琰

校对:高正彦

校审:杨桂丽 常娜

终审:马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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