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的同学,这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必须收藏
日前,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4所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备案的函》(教港澳台办〔2020〕211号),对学校自2021年起面向港澳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予以备案。
近年来,学校主动抢抓历史机遇,担当历史使命,深化改革创新,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今年学校积极与省教育厅沟通,申请招收港澳研究生,这是提高学校招收港澳学生的培养层次和水平,推动学校深层次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布局,加快推进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的重要举措。
学校自2007年起开始招收港澳台本科学生,港澳学生招生培养历时较长,经验丰富,为获批港澳研究生招生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学校将统筹做好港澳研究生招生工作,培养输送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现发布《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学业水平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021年我校计划面向香港、澳门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港澳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港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现场(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日-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及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完成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具体确认时间及确认方式由各报考点自行决定和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通知。
(三)报考点
0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 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 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 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 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 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科目为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3门考试科目,外语总分100分,两门业务课总分各150分,均由我校自命题。复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200分,面试300分,笔试为1门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地点
初试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复试在我校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考试所需的文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5)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位相当的学位者。
(二)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除以上情况外,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港澳考生学制及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1500元/生/年(不含水电费)
(三)报考类别与学制:自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每学年按申请条件和下达名额评审,标准为硕士:特等20000元,一等10000元,二等7000元,三等5000元;
(二)新生奖学金:直接评定为我校二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
(四)其他奖助学金: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
①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②邮编:523808
③电话:0769-22861919
④邮箱:22861919@163.com
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或者“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
内容来源: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图文编辑:郑莹莹 林志威
责任编辑:叶惠如 胡 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