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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中院汪佳获评“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

衢州中院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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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20期▼


衢州中院汪佳获评

“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


6月30日下午,浙江省委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省担当作为好干部、省担当作为好支书,衢州中院第九党支部书记、执行局局长汪佳获评“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

她,长着一张“娃娃脸”,

古筝、瑜伽样样精通,

用自己的方式阐释青春的定义。


她,忠诚担当,

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


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

是衢州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


她,改革攻坚,开拓创新,

牢牢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她就是既持雷霆利剑,

又怀司法柔情的全省中级法院唯一的

女执行局局长——汪佳。

这些荣誉见证了那些光荣和难忘的时光

先后获评优秀公务员、衢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衢州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衢州市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荣立二等功。



立场坚定 对党忠诚



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扎实开展理论研讨,积极组织支部干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带领支部党员赴绍兴开展支部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以鲁迅、秋瑾为榜样,激发党员爱国热情。



理论先行 知行合一



坚持“调研是更高层级的审判”,近年来,1篇案例获评全市法院优秀案例二等奖,2个庭审被评为全市法院示范庭审,2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8篇,省级以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8篇,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9篇,市级学术讨论会和征文获奖论文8篇。

坚守办案一线,三年来,共办理诉讼案件459件,调撤率51.33%,平均审理天数39.64天,自动履行率100%,办理执行案件248件,所办理案件无一被认定为瑕疵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信访。



提质增效 守护营商



坚持立足本职,以公正与效率为圆心,以执行工作“一性两化”为基点,2023年上半年,“3+1”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执行案件执结率、终本合格率等三项指标位列全省前二位。

以“集中行动+专项攻坚+善意文明”模式,系统化提升强制执行力度。组织开展“暖春行动”等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涉金融等重点案件,通过集中摸排、重点突破等形式,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开展集中行动26次,拘留219人,扣押车辆89辆,执行到位金额7917万元,执结案件934件。

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衢州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获评全国标杆城市,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指标获评全国标杆指标。



完善机制 改革创新



坚持善意文明与强制执行两手抓,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与开展专项集中行动两手重,依法将535家企业及763名个人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市营商办、银保监分局出台《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协助执行机制的会议纪要》,将保险执行接入综合治理执行难协作应用系统,建立保险执行线上查扣冻机制,机制涵盖全市所有24家人身保险公司,实际查询、冻结用时从半天缩短为30分钟,扣划用时由5天缩短至1天。


来源:执行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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