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坊 | 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 ——闽台三村五论》(增订版)(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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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6期
这是王铭铭用人类学、社会学方法观察中国乡村社会的代表作之一。作者通过长时期的田野考察,对闽台三个村落的文化、政治、人际关系、社会变迁、日常生活、礼仪、族群生态等进行了深层次的实证研究和理论上的探讨,书中对地方社会传统与现代性关系问题的回应,充满思辨性的分析、反思,会带给人们很多启发和思考,也充分展现出了社会人类学本身特有的学术魅力。
——编辑推荐
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
闽台三村五论
(增订版)
(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作者简介】王铭铭,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出任中央民族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特聘或兼职教授。中国人类学会常务理事,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海外会员,法国国际跨文化研究院学术委员。《中国人类学评论》主编。
目录
致谢
上 编
篇一 一个闽南村落的家族、社会与国家
一、地方、社会与国家二、区域与村落背景三、历史上的地方性制度四、1911年以后民族国家在社区生活中的渗透五、1979年以来地方性制度的复兴及其原因结语篇二 现代的自省
——塘东村的民间传统与现代化
一、现代化理论的局限二、闽南农村的社区观察三、塘东村及其地方传统的组合四、地方传统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角色五、现代化理论的反思结语篇三 历史、人情与互惠
——闽南两村的民间福利模式
一、回归中的民间互助模式二、人情:道德感受与交换意识三、互助的社会圈子四、历史与社会过程五、互助:情谊的交换六、物品的感情属性七、人缘:社会能力与等级序列八、区域性变异与历史性调适结语:民间模式与福利理论篇四 “福”、自我权力与社会本体论
——来自一个乡村社区的思想
一、“福”与社会理论二、美法村和它的幸福观三、命运及其他四、财富、寿命、儿子与幸福五、实践、仪式或幸福的获得六、对占卜和仪式专家的信任七、意识形态和自我技术八、道德与自我权力结语篇五 民间权威、人生史与社会动力
——一个台湾社区的地方头人与传统
一、民间权威研究的缘起二、美法村的“大人物”三、石碇地方历史上的宗教与民间权威四、群体的动力五、宗教“世俗化”与神异式权威结语下 编
篇六 家庭危机与公共权力
——吕林乌木的传奇人生
一、私事与公事二、吕林乌木的“非常家族”三、隐秘的事实四、“孝”与地方政治话语篇七 地方政治与传统的再创造
——美法村祠堂议事活动之考察
一、美法村:祠堂内外的人物二、家族议事活动三、地方象征与地方政治结语篇八 闽台三村教育空间的现代性与民间观念
一、从社学到新学:中国教育现代性的轨迹二、闽台三村:新学空间兴起的地方性事实三、分析:教育空间作为地方象征四、再论现代性与民间文化篇九 “居”与“游”
——侨乡研究对“乡土中国”人类学的挑战
一、“居”的地方性与中心性二、“耕读”传统基础上的“侨乡”三、“双边共同体”中的游离与回归四、“居”与“游”关系结构中的“文化中国”篇十 “有灵验的遗产”
——从村神及其仪式看现代场景中的“遗产问题”
一、村庙与节庆二、延续的传统,抑或“有灵验的遗产”三、“文化遗产”的演示结语附 法主公的传说、信仰与传播附录
村庄:从人类学调查到文明史探索
一、村庄研究二、村庄研究的批评:“汉学人类学”三、村庄研究的恢复与创新四、村庄的历史想象之一:文明进程中的“地方”五、村庄的历史想象之二:观念形态结语精彩试读
1989年,借回泉州探亲之机,我做了次调查,之后,又安排了完整一年时间,从家中出发去那座熟悉的老城“探险”。也正是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我得到了一个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的机会,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一面做博士论文研究,一面开始在离泉州不远的两个村社(塘东村和美法村)做调查。在调查中,除了满足课题的要求之外,我还“跟着感觉走”,产生了对地方头面人物人生史进行研究的浓厚兴趣。博士毕业后,我又回到了闽南,并于1995年将田野考察的空间范围拓展到了台湾石碇乡。本书收录的诸篇论文,正是基于这个时期的三村调查成果写就,在这当中,我带有反思性地继承了关于“汉人民间宗教”的人类学著述的成果。
我没有彻底抛弃旧说,而是沿用了其中“民间”(folk,vernacular)一词,及其对神明世界的关注,在行文的多数地方,我将这些与地方关联起来。与此同时,我也做了一些在我看来必要的概念调整,在多数语境里,将汉学人类学中常用的“宗教”替换为“传统”“文化”“模式”等。做此类概念调整,既不是要否定“民间”的超地方性,也不是要否定民间文化的神圣内涵(我认为,这是一种以生命力的观念和展现为主要特征的神圣性),而只不过要避免以“民间宗教”概念为分类手段,将多彩的事实、现象、经验归结为某种定式。如我在书中表明的,我在田野工作中考察的事项,远非“宗教”这个概念所可以概括。本书收录篇章涉及的题域,包括家族与国家的关系变动、生产和经营中地方传统的作用、“人情”圈子的历史形成、社会本体论、“草根权威”、“家”的伦理之公共化、地方政治、早期现代教育进村的历程、侨乡的形成、“遗产”的民间观念等。“民间宗教”的因素,无疑内在于所有这些领域,但这些因素很难说是那些领域的整体,其存在和作用方式,也不是西方人类学家费太多口舌争辩的象征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决定论关系。改用“地方传统”“民间文化”“民间模式”等词,我将自己在乡间对“地方性事项”的所见所闻放置在一个“虚拟他者”位子上,致力于由远而近,洞察乡间生活世界的内里 ;由近而远,思考这些生活世界的近代处境及我们对其担负的责任。
区分出“地方”“民间”,并将之与“传统”“文化”联系起来,有将乡间的事物排除在“国家”“官方”“现代”“经济”之外的嫌疑,但必须表明,我的知识旨趣不在分类。我作出此类区分,是为了借助于它,有效展示“民间文化”的历史和现实开放性,真诚接受它对社会科学把持的现代性模式的批判性启迪。
“民间”对新来临的现代性“大传统”也是开放的,因之也业已受到这一传统的影响,但它的总体构成,却依然与之有别。在本书中,我力求理解的那些概念边界相对模糊的家族、“人情”、福、威信、德行、居与游内外上下辩证法、灵验等,便是这个“别”字的证明;我相信,认识“民间”的这些内涵,有助于我们历史地体认“认识者”与“被认识者”的共同历史处境。
(摘自本书“增订版前言”)相关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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