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陶宛关系降级:什么是“代办级”?离断交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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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外交部发布公告,宣布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公告提到,2021年11月18日,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此举公然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背弃立方在两国建交公报中所作政治承诺,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公告还提到,鉴于中立赖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政治基础遭到立方破坏,中国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主权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得不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立陶宛政府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们敦促立方立即纠正错误,不要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什么是外交关系中的代办?中国和立陶宛关系由大使级降低为代办级意味什么呢?
历史上,1815年举行的维也纳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外交人员等级的章程》(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lative Ranks of Diplomatic Agents, 1815),确定了以下官衔:
1、特命全权大使:简称大使,是一国家元首向驻在国派遣的最高级外交代表,教廷大使则依据传统由同辈年纪最长者(Primus inter pares)出任,而大英帝国殖民地以及英联邦成员国之间相互派驻的最高级外交代表则以高级专员称之。延伸阅读 刷屏的立陶宛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大使为最高级代表的外交代表机构为大使馆,高级专员为最高代表的外交代表机构为高级专员公署;在外交场合中,对大使及高级专员的称呼会加上阁下。
2、非常任大使:不同于常任大使,非常任大使不仅为派驻国向驻在国派驻的大使,同时也兼任派驻国周边国家的大使,有时也兼任驻国际组织代表团代表,如驻比利时大使可能同时为驻欧盟代表;有时因特殊情形而会指派非常任大使成为国家政府的外交咨询顾客,中华民国有类似的官衔为无任所大使。历史上总统或总理多指派特使出任特别事务,但有时则指派非常任大使处理特别事务。
3、特命全权公使:简称公使,公使获授的权力与大使相同,但其位阶比大使低一级。
4、常驻公使:最低阶的外交代表,只比代办高一级,此衔在近代外交中已鲜少使用。
5、代办:故名思义即大使馆或行政机构里的代理办事人员,通常由资深外交官担任此职务。临时代办(chargé d'affaires ad interim)是临性的外交代表机构最高级代表,但常任代办(chargé d'affaires en pied)则是等同于大使地位,但通常是由派驻国外交部长指派,而非同大使一样是由国家元首指派,但其职权跟大使相同。
参考信息:译鉴,外交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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