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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 | 就业促进政策你问我答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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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近期,广东人社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持续介绍解读广东人社领域相关政策举措。本期聚焦就业促进政策。


Q1

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Q2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一)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

(二)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

(三)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四)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自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五)其他合法途径。

Q3

国家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多少?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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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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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杨证民编辑:卢泽宇审核: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来源: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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