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报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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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将于5月中下旬
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
为做好我省参赛选手选拔工作,我省将举行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现组织湛江市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选手报名。
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广东省选拔赛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设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等11个比赛项目,每个比赛项目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竞赛组织
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赛事,由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举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赛事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总体安排;由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等10个单位分别承办,具体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设备设施安排、选手报名、交通食宿服务和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详见附件2)。
三、参赛方式及报名条件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选手参加,并于3月8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纸质版或盖章扫描版)报湛江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
联系人:王洪生
联系电话:3119357
电子邮箱:gd_zjpx@126.com参赛选手由21个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省人社厅(驻穗省属技工院校)、省教育厅(驻穗省属职业院校)、省农业农村厅(行业)选拔推荐参赛。凡具备农业家庭户籍、年满16周岁(2008年5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按属地原则(在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之一报名参赛。鼓励各地、各单位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各地以及以上市、各部门单位每个项目限报4名选手,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2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四、奖励规定
(一)代表广东参加全国赛。各项目每个组别的第1名选手,将代表广东省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二)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获得各项目前3名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项目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并向其他排名在参赛项目前50%选手颁发优胜奖。(三)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项目前3名的职工组选手(少于15个参赛队的前2名、少于10队的第1名),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四)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按规定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其余成绩合格选手,按规定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省选拔赛拟定3月2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地点、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由各项目承办单位另行通知。湛江市报名的选手请于3月8日完成参赛选手报名表并报湛江市人社局汇总。
(二)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代表队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各参赛代表队及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由派出单位承担。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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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