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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再出手!专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价高质不高等问题!浙江金华给出“治”的实践→

教育之江 2022-06-04

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

有效防范培训质量不高、价格肆意上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保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发展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一起来看↓↓↓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保持公益属性,遵循教育规律,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努力提升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职责、标准、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国家以及行业规定的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五、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八、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规范校外培训服务,不得以非学科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九、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教育、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申诉、举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应当积极予以解决。


十、各地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加强监管,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依法严厉查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


十一、本公告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依职责解释。


校外培训机构

“谁来监管”?

“如何监管”?

“怎样深化”?

金华给出了答案


近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金华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楼伟民作为全国唯一地市教育部门代表介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经验,一起来看金华“双减”工作经验的分享↓↓↓



一、明确职责分工,率先解决“谁来监管”问题


■ 坚持专班统筹推进。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建综合协调、课后服务、准入登记、监管执法、安全稳定、资金监管6个专项小组,简化管理层级,打通部门壁垒,以专班实体快速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开展“百日集中攻坚行动”,2021年10月开始,每月进行排名,并由金华市委通报至各县(市、区)党委,营造比拼赶超的良好氛围。


■ 明确分类监管职责。2020年11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金华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文化教育培训、文化艺术辅导、体育指导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等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权限。2021年11月,在全国率先出台艺术、体育、科技、托育等4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全方位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2021年12月,市“双减”专班举办交接仪式,将已转型的617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移交给文旅、科技、体育、卫健等部门,构建形成具体部门主管,多部门联合的协同管理模式。


■ 压实属地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属地管理职责,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纳入村(社区)管理范围,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综合监管责任体系。


二、创新工作模式,有效解决“如何监管”问题


聚焦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探索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数字赋能”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 开展常态巡查督查。下沉工作力量,派驻责任督学开展“1+1”督导(即1名责任督学联系1所学校、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目前共派出责任督学336名。聘请政府督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和关心教育社会人士参与,专门组建一支120人规模的“双减”督查组,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精准督查,并主动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参加督查检查全过程。加大网格员日常巡查力度,全市已配备村(社区)网格员6075人,严格实行“一日一巡查”,从源头上掌握“双减”工作社情动态。


■ 创新教育行政综合执法模式。教育、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成立教育综合执法联动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双减”工作、高发教育违法案件执法,及时会商教育执法案件查处工作,形成协同闭环,做到合法科学。强化制度配套,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协同、执法案件移送、教育综合执法联席会议等制度。深入推进“说理式”教科书式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流程、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用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7073家次。


■ 突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6类违规行为:

①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违反培训时间、培训场所设置要求进行学科培训的;

②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学科培训的;

③开展“一对一”等各类隐形变异学科培训的;

④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学科培训的;

⑤中小学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和大学生违规进行学科培训的;

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不符合消防要求进行学科培训的。


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培训典型案例209起。


■ 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存量资金监管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及风险预警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资金监管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迭代升级“金信培”等应用,研发“双减通”管理平台,要求转登、转型、新增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双减通”平台报备资金账户,落实“最低余额+分阶段资金解付”监管要求,通过“一周一消”等分期支付形式,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


三、注重提档增效,有力解决“怎样深化”问题


针对培训机构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治理整体跃升行动。


■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引领行动。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派驻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培训机构党组织的“应建尽建”,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明确学科类培训机构于2022年5月底前,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于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党建工作“双覆盖”。


■ 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次压减”行动。发挥好“双减”专班统筹协调功能,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工作机制,畅通转型通道,持续开展学科类非营利性机构的“二次压减”工作,确保在现有基数上明显下降。


■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星级创建行动。对培训机构开展星级创建工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被评定为四星及以上星级的,方可进入中小学提供课后托管服务。


■ 开展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行动。落实“一人一机构”责任包干制,常态化开展滚动式排摸,掌握机构第一手信息。持续发挥涉稳风险“三色预警”机制、风险日清机制和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切实管住钱、控住人,维护消费者、教培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开展广告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对学科类、非学科类、成人学历提升类等所有校外培训广告开展专项治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街上无教育培训广告。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违规教学广告1147处,面积达11738.08㎡。


来源 | 教育部官网、金华教育
责任编辑 | 徐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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