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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义乌新增21例阳性|这种药,被纳入新冠诊疗方案→

教育之江 2022-09-24


义乌市新增21例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关于义乌市新增21例新冠病毒

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8月10日9时至21时,义乌市报告新增2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阳性。现正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消毒等防疫措施。“8.2”疫情发生以来,义乌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476例,其中4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3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7天内有市外高中低风险区所在设区市或市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尽快通过“义乌防疫”二维码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勤通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确保区域内“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关于紧急排查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风险人员的通告


鉴于义乌市发现多例新冠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请有以下相应时间及地点活动史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在家等候,请勿外出,同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8月4日以来,福田街道富国诚信菜市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不报备或者故意隐瞒、漏报、谎报、迟报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处置。


各镇街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义乌市新增33例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8月9日21时至8月10日9时,义乌市报告新增33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阳性。现正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消毒等防疫措施。“8.2”疫情发生以来,义乌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455例,其中3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2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7天内有市外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市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尽快通过“义乌防疫”二维码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勤通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确保区域内“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松阳新增密接人员行动轨迹公布

如有交集,请迅速报备

广大市民朋友:


2022年8月9日23时30分,松阳县疾控中心收到2名密切接触者的协查信息。县疫情防控流调溯源组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核实,目前2名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现将密接人员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8月7日

22:10—22:50    松泰酒店

23:00—次日1:00   虾霸龙虾馆


8月8日

08:30—12:00   四都乡陈家铺村

12:30—15:50   四都乡西坑村、平田村

15:50—23:00   松泰酒店


8月9日

8:50—12:00    斋坛大路潭田园书房

12:00—17:00   松泰酒店

17:10—17:30   市政广场采核酸

17:40—23:00   松泰酒店

23:00—24:00   沐江南足浴店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主动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8月10日、8月12日各一次)。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或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日常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接种新冠疫苗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前往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地址汇总


请有核酸检测需求的群众就近就便进行核酸检测,受检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健康码、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间距,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接受核酸采样。



各乡镇(街道)联系电话



各村(社区)联系电话



松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这种药,被纳入新冠诊疗方案


8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阿兹夫定片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阿兹夫定片增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适应症注册申请的审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病毒治疗方案,经研究,将该药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具体如下:


一、药品名称


阿兹夫定片。


二、适应症


用于治疗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成年患者。


三、用法用量


空腹整片吞服,每次5mg,每日1次,疗程至多不超过14天。


四、注意事项


不建议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慎用。


使用该药品前应详细阅读国家药监局核准的《阿兹夫定片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正确使用药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医师开具该药品前要熟知禁忌症、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等,并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等情况,避免有禁忌症的患者使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来源丨新华网 义乌发布 松阳发布 乐清发布 爱义乌

责任编辑丨方柔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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