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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证,取消丨这项活动,来了

教育之江 2022-12-16



教育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此外,教育部将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



多措并举、多方联合展开招聘会活动


为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通知》指出,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岗位开拓和供需对接系列活动。此外,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为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


教育部对各地高校提出“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的要求,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支持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高校要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鼓励地方和高校依托平台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根据教育部要求,各省级大学生就业网站、各高校就业网站要于2022年12月底之前,全部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岗位信息共享。


营造平等就业环境是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保障。教育部要求,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在政策性岗位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好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在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计划中,有2.5万个计划专门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约占总人数的67%,旨在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今年国考还设置3000余个计划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此同时,江苏、浙江、山东等地的公务员省考工作也在陆续展开。


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


为使应届毕业生走向社会、通往职场的道路更便捷,“取消就业报到证”是今年简化求职就业手续的新举措。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的要求,从2023年起将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与此同时,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淘汰更新已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


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是高校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的参考标准之一。《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


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教育部首次明确“要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早在2011年,教育部就提出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8张大图带你看懂《通知》要点——




为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

高质量充分就业

教育部近日启动

“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


之之

具体内容一起了解——


“校园招聘月”以“就业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出专场招聘会、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就业育人主题教育、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等系列活动,搭建招聘对接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方面举办40场以上系列招聘活动。会同相关部委、省市及12家社会招聘机构,举办“24365校园招聘服务”线上招聘月活动,面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等组织20场以上系列专场招聘。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招聘机构,启动“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组织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19个分行业就指委举办20场以上“高校毕业生行业领域专场招聘会”,为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丰富岗位信息。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为所在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岗位资源。各高校将举办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帮助毕业生尽早就业。


“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指导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推动各高校领导班子、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开拓就业岗位资源,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需求。指导各地组织所在区域高校对接优质企业和用人单位,深化校地企合作。


“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重点围绕就业形势、职业规划、求职技能等,持续播出“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指导各地各高校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积极求职心态,尽早落实毕业去向。开展“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开展面向重点群体毕业生的招聘会。


“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举办“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对接交流会,邀请优质企业、有关高校进行线上线下双对接。鼓励各高校根据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院系和相关部门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高质量推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校企合作等项目开展,促进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供需有效对接。


一起看通知全文——

阿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届高校毕业生

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教育部决定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以下简称“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为2023届高校毕业生集中提供大量岗位,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求职,加速推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1—12月。


四、活动组织


“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由教育部主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各高校承办,“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24365校园招聘服务”合作机构协同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1+N”系列活动“1”是召开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N”是开展系列招聘活动、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和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等系列活动。


(一)召开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2022年11月中旬,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主会场组织召开网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各地各高校创新工作举措、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服务,全力推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省级分会场和高校分会场各项会议组织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在省级分会场或高校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开展系列招聘活动。“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会同12家社会招聘机构,共同启动“24365校园招聘服务”线上招聘月活动,集中面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等组织系列专场招聘活动;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招聘机构,启动“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探索实施岗位精准推送。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为所在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岗位资源。19个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要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行业领域专场招聘会”,为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各高校要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下校园招聘活动,高效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招聘工作,抓住有利时机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推动进校用人单位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三)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各高校要组织校领导班子、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用人单位,明确任务目标,千方百计为毕业生开拓就业岗位资源,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需求,改进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所在区域高校对接优质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集中走访、深化校地企合作。


(四)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教育部将重点围绕就业形势、职业规划、求职技能和能源动力、材料化工、装备制造、建筑地产、金融等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的相关领域,持续播出“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各地各高校要组织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积极求职心态,尽快投身求职行动,尽早落实毕业去向。各地各高校要持续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组织开展面向重点群体毕业生的招聘会,助力更高质量就业。


(五)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院系和相关部门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高质量推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校企合作等项目开展。“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举办“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对接交流会,邀请优质企业、有关高校进行线上线下双对接,为校企双方搭建精准对接交流平台。各地要结合实际,举办校企供需对接会,促进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供需有效对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就业主渠道作用,把“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纳入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突出工作实效。各地各高校要创新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岗位资源。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做好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毕业生求职意愿调查,搭建招聘对接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各高校要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校园招聘工作,制定完善校园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积极创造条件、抓住有利时机举办线下招聘活动,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校园招聘月”宣传工作,组织媒体多角度、多方位开展系列宣传,鼓励引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及时汇总统计“校园招聘月”期间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每周五17:00前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马洪福   

010-66097865


电子信箱:

xssjy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8日



来源丨教育部官网 中国教育发布 南方都市报 甘肃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丨方柔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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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zjsjyt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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