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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十条规定
近年来,全国多地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教训十分深刻。我市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执法行动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工作措施不落地、整治成效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隐患屡查屡犯、屡罚屡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 60 条贯彻落实措施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有效消除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委办制定了《西安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十条规定、八项细则”》。
3月18日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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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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