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高处作业“步步惊心” 这些事项须注意!
高处作业有风险
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事故
2023年2月26日上午,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理工二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调查报告》,事发时,相关作业人员对墙面裂纹进行修复,黎某某穿着反光背心、戴着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带)跨坐在铝质人字梯(梯子大约有4 米高)上,打磨完墙面裂缝后转身准备下铝质人字梯,随后从铝质人字梯距离地面大约3.5米处坠落到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黎某某死亡。
2022年5月15日,江苏省南京市某企业负责人王某安排工人从事高空作业,但此工人没有相关专业资质,结果在作业中不慎坠亡。
2020年1月14日16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画眉山东路东侧翠湖科技园施工现场,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工人在拆除脚手架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
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高处作业
属于特种作业范畴
从业人员除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必须穿戴安全装备
在安全的支撑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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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
戴安全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的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
安全带
在2米及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安全网
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若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除做好防护措施外
对危险环境提高警惕也很重要
以下五种易发生高坠事故
的作业方式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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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边作业
即工作面边沿缺少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厘米时的高处作业。
如:
▲ 在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悬挑平台上,在无防护的楼层、楼面作业。
▲ 在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在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通道两侧,在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作业。
洞口作业
即孔、洞口旁的高处作业。包括在2米及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若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若物体从洞口坠落,还会伤及下方人员。
如:
▲ 在建筑物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未安装正式栏杆)等周围作业。
▲ 在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周围作业。
攀登作业
即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由于没有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只能在可借助物上作业,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
如:
▲ 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
▲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
悬空作业
即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操作人员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危险性很大。
如:
▲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墙装修。
▲进行悬挑平台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的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作业。
交叉作业
即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在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时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方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如:
▲ 施工人员在高处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时,地面上的人员在搬运材料。
▲ 外墙装修时,下方打底抹灰、上方进行装饰等。
防范高坠事故
要严格遵守
“五个必须”
“六不施工”
“五个必须”细则
(上下划动查看)
①必须培训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专门或者经常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必须实行作业审批。高处作业实施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③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
④必须落实工程措施。现场需按规范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涉石棉瓦、彩钢瓦、轻型棚等不承重物高处作业前,必须采取搭设稳定牢固的承重板等工程措施。
⑤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高处作业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六不施工”细则
(上下划动查看)
一、未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不施工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必须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企业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二、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方案、未按方案落实有关措施不施工
危大工程必须依据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编制人必须是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危大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作业施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三、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
危大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未进行现场监督不施工
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必须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五、未进行第三方监测不施工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时,建设单位必须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六、未经验收合格不施工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必须经施工、监理企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验收资料必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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