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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厉打击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行为
11月27日,航天基地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长安区航天大道某小区内,有人在微信群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杨某,为获取利益,在渭南市蒲城县购得七箱烟花爆竹,并存放于自己家中准备售卖。民警现场对涉案的烟花爆竹进行暂扣,并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依法行政拘留2日。
11月28日,阎良区检查组在辖区检查过程中,发现群众王某(男,46岁,阎良区人)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其院内杂物间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经辖区民警现场清点,发现烟花爆竹10余箱,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振兴派出所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依法进行收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王某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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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存侥幸心理
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非法经营、售卖、存储烟花爆竹-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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