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检察为小朋友们送来法制大礼包···
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已然来到,澄城检察的叔叔阿姨们在辛勤工作之余,也不忘为所有的小朋友们送来节日的温馨祝福,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茁壮成长!
同时,澄城检察也为大家送来节日的一份大礼包,这可不是用来吃的或者喝的吆,而是和我们的小朋友们有关的法律大礼包,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哦!
01
“刑事责任年龄”小知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満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仿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02
“校园欺凌”小知识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
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遭遇校园欺凌,应该:
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同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噩梦中。
上下学、独自出去找同学玩时,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不要天黑再回家,放学不要在路上贪玩,按时回家。
03
“拒绝毒品”小知识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内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人一旦沾染上,就很容易对其产生依赖性。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
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远离毒品危害,我们要做到:
1、培养健全人格,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对待不良情绪。
2、发展广泛兴趣,培养三观正确的人格。
3、克制盲目的好奇心理和侥幸心理。
4、有警觉戒备意识,对诱惑提高警惕,采取坚决拒绝的态度,不轻信谎言。
5、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
04
“儿童性侵害”小知识
儿童性侵害是指一切通过传教、武力、欺骗、讨好、物质诱感或其他方式,把儿童引向性接触,以达到侵犯者满足的行为。
小朋友平时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就告诉老师、家长,有勇气向这种行说“不”,更要有灵活多变的方式避开遭受侵害,保证自身安全。
遭遇性侵后,我们的家长朋友需要:
保存证据:包括毛发、精斑、体液、抓痕、现场遗留物和现场医生的取证等;
报警:家长要尽快报警,千万不要私下调解,拿孩子的权利做交易;
安抚孩子:在进行孩子身体康复的同时,可以请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进行辅导,将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司法保护:向检察院、法院申诉,申请法律援助,将犯罪人员绳之以法。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作
● 二十四节气之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