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高层次人才的一封邀请函
xx博士:您好!最近我司正在进行一项技术攻关,碰到一些技术难题,急需您的指导。详细合作事项,还望与您深入洽谈。
——某企业
当您的公司急需引入高层次人才时,可以考虑申请我市柔性引才补贴,按照单位聘请海内外专家的实际支出薪酬100%比例确定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Part 1
申报对象
申报柔性引才补助的对象,主要是指我市用人单位根据发展需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分4个类别: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境外发达地区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主要专家;
第三类:“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百名南粤杰出人才”人选等省级领军人才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四类: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A类的其他人才。
◆ Part 2
申报条件
(一) 引才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每年来汕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
3、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担任咨询顾问、协同创新等方式来汕头短期工作,帮助提升核心技术及产品的自主创新水平,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来汕讲学、访问学者除外。
(二)申报用人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规模以上市属企业;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
3、在我市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4、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
◆ Part 3
补助标准
在最高限额内,按照单位聘请海内外专家的实际支出薪酬100%比例确定金额,集体标准为:
1.引进本通知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来汕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引进第四类人才来汕工作30-60天的,按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Part 4
申报方法
由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间截止至7月31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人社局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754-88489856
◆ Part 5
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身份证明;
2.入选人才计划证明或荣誉与奖励证书;
3.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4.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须明确工薪条款);
5.支付人才工薪的凭证;
6.开展短期工作的主要成果或参与项目证明;
✦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第1、2、3项提供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一份,须由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并盖单位行政公章)。
◆ Part 6
其他事项
相关申请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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