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费用的那些事儿【财会五分钟88期】
本期讲师介绍
张亮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公职律师。
国家税务总局小企业会计准则兼职讲师、河南省地税局兼职讲师、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兼职讲师。河南省地税局稽查能手、征管能手。有多年税收一线工作经验。
大家好,欢迎大家收听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视野网为您提供的“财会五分钟”,我们力求有料、有用的财会解读。我是张亮,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是“餐饮费用的那些事儿?”。
我国的餐饮文化源远流长,从草根百姓到达官显贵,都离不开一日三餐。企业也是一样,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餐饮费用是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的一项费用。那么餐饮费用应当如何入账?又应当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会计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计入“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没错,大多数的餐饮费用都应当计入“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但是有一些情况发生的餐饮费用是不需要计入业务招待费的。
究竟哪一些餐费可以不计入业务招待费呢?
1、员工出差途中,在公司报销制度限额内发生的餐费,不包括出差途中宴请客户的费用,应当计入差旅费,不计入业务招待费。
2、员工工作期间的工作餐,全额计入“职工福利费”,不计入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时连同其他福利费总额受到实发工资薪金总额14%的额度限制;
3、员工加班时的工作餐,计入经营费用或者相关成本,不计入业务招待费。
4、符合会议费用规定的、会议期间发生的餐费,计入会务费,不计入招待费。企业发生的合理会议餐费,企业应提供会议证明材料。比如:会议时间、地点、预算、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5、特殊行业工作人员工作时的工作餐,计入成本,不计入业务招待费。比如:影视行业,摄制组拍摄期间的演职员的工作餐以及作为道具必须使用的就餐费用,计入成本,不计入招待费。但是宴请宾客以及非拍摄期间的餐费,计入业务招待费。
6、企业筹建期的餐费不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除上述情形以外的餐费,基本就属于业务招待费了,应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并且要受到营业收入0.5%的限制。也就是实际发生额的60%和营业收入0.5%较低者为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注意:业务招待费无论发生多少都是要作纳税调整的,所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项目为零是绝对不可能的)。另外就是购进的所有餐饮服务无论用在任何方面,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不能够抵扣进项税的。
今天和大家分享“餐饮费用的那些事儿?”就到这里啦,有关税务、会计以及职业规划的问题,欢迎您私信或者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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